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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伦理学是管理学和伦理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现代管理学家认为,由于现代社会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管理早已超越了企业的范围而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因此现代管理不应停留在传统的组织技术方面,而应着重研究反映现代人性的人文价值,建构组织系统的价值模式和考察现代人的行为价值逻辑。管理同哲学、价值、政治、文化、语言、意识形态有着紧密的联系,应力图“寻求使管理获得一种价值行动的意义”,从而寻找管理学与伦理学之间的结合点。管理伦理学就是研究管理的伦理特性及其运行机制的科学。《公司战略与追求伦理》一书指出:“追求卓越就是追求伦理”。管理学家在评价《追求卓越》一书时更是进一步指出:“优秀企业的秘诀在于懂得人的价值观和伦理,懂得如何把它们融合到公司战略中。”“这场卓越革命的基本伦理是对人的尊重。这是企业关心顾客、关心质量背后的根本原因,也是理解优秀企业难以置信的责任感和业绩的关键。”
管理学与伦理学的结合,不像有的人所理解的那样,是一种“1+1=2”的机械凑合,更不是把伦理学理论看作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绝对性的原则应用于管理领域的结果。管理学与伦理学之所以能够结合,关键在于企业的管理活动本身具有伦理性质。一方面,企业管理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就需要考察它如何体现人的价值和给人带来了何种价值。一部人类文明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人类的管理史,即人类从“最初动物式的本能劳动”到“专属人的劳动”,不断摆脱马克思所说的“单纯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断实现自身价值,从必然走向自由的历史。因此,是否体现人的价值追求,是管理得以存在的价值根据。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作为一种对社会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财力资源、精神资源和信息资源等)的有效配置方式,表面上看来是一种纯粹经济性质的活动,其实有着明显的伦理性质,如管理活动所体现的人与人的关系,事实上就是如何对待人。如何对待人本质上是一个伦理问题而不是一个经济问题。再如管理中的契约关系,任何一种契约都内在地包含着某种道德原则,如公正原则、守信原则、责任原则,都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这些道德原则是人们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确立起来的,它标志着人们对交往活动及人与人之间关系规律的自觉遵守,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体现。因此,管理学与伦理学的结合,是管理活动本身的内在要求,而不是人们主观的强加。
管理伦理思想也许从人类的管理活动产生之日起就萌芽了,但真正使全社会关注管理与伦理之间的联系,并将管理的道德问题放在“管理伦理”的名称下加以专门研究,则主要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从20世纪70年代起在美国,80年代起在欧洲,管理伦理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并迅速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其直接的起因是20世纪80年代集中暴露出的一系列经济丑闻,如飞机采办中的行贿受贿、化学工厂中有毒气体的大爆炸、对河流和海洋的大批污染、食物污染、汽车走私、非法武器出口、内部贸易、证券公司和大额投资者的非法活动等。一谈到“丑闻”、“腐败”,许多人便开始注意到“伦理教育”方案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发生伦理观念上的变革,才能把这些问题真正解决。
管理伦理学最初围绕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广泛研究,诸如“利润先于伦理”还是“伦理先于利润”,企业是否具有道德地位等等。随后扩展到对企业与有关的环境、社会,包括经济制度和政府经济政策方面的伦理问题的研究。一般而言,目前西方国家管理伦理学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微观层面,主要探讨企业中单个人之间,即雇主和雇员、管理者或被管理者、同事、投资者、供应商和消费者这些单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二是中观层面,主要研究各种管理组织之间,即各种经济性组织如公司、厂家、贸易联盟、消费者组织、行业学会、工会等组织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三是宏观层面,主要研究社会或制度层次包括经济制度和经济条件的形态如经济秩序、经济政策、金融政策、社会政策、国际商务活动以及国际商务关系等方面的伦理问题和伦理责任。
时至今日,西方许多优秀企业已普遍意识到管理伦理的重要作用、地位和意义。现代管理学家几乎把伦理提到了关系企业或组织生存与发展的至高地位:“企业通过竞争焕发活力,依靠伦理而得以生存”,这种管理观越来越成为企业界的共识。有人甚至指出,如果说泰罗的科学管理、梅约的行为科学是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两个里程碑,那么,管理伦理学就是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管理伦理造就了一批西方优秀企业。面对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管理伦理以其所具有的时代性、世界性意义和视野,日渐显示其巨大魅力,我国的企业家和企业管理工作者迫切需要学习管理伦理学,在企业管理实践中运用管理伦理学。
人类对管理活动中伦理要求的认识由来已久。早在公元前2700年的古埃及人就认识到了管理中公正或正直的必要,“倾听意见对双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有价值的”;我国古代典籍《周礼》中已记有对行政管理制度和责任的具体叙述。但管理伦理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学科的兴起和迅速成为“显学”则是最近一二十年的事,其直接起因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一些大企业一系列重大经济丑闻的曝光,其学理方面的原因是社会生活各领域内在联系复杂性的不断揭示所引发的各学科之间相互交叉和融合的发展趋势。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建立的伦理学与19世纪末由泰罗开创的现代管理学的学科交缘催生了现代管理伦理学。当前,管理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主要有两种致思趋向:其一是从管理学的视角关注伦理,认为无论是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上讲,道德的行为都是商业成功所必须的,“一套建立在合理的伦理准则基础上的组织价值体系也是一种资产,它可以带来多种收益。”其二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关注管理,认为“伦理学与管理伦理学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要求把既有的伦理准则和规范应用到管理实践中去。这两种致思趋向都立足于管理学和伦理学中的某一学科,以工具型、操作性或技术性的态度对待另一学科,没有从两门学科价值平等、相互协作共同解决现实问题的角度来构建理论体系,因而出现了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通约”的两种管理伦理学。管理伦理学要彰显自身的学科特质和理论价值,就必须从哲学层面说明管理与伦理、管理学与伦理学的内在结合“何以可能”,即管理伦理学要有自身的“本体论承诺”。
“本体论承诺”是当代最有影响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奎因提出的。在科学主义拒斥形而上学、悬置本体论、要求哲学科学化的思潮内部,奎因尖锐地指出“在任何程度上,接受一种作为语言事实的科学理论,也就是接受一种本体论”,“我们对于本体论的接受,与我们接受一种科学理论是同样的道理”。这样,奎因就把追寻世界本源和终极存在的传统本体论问题转换成了理论的前提和预设问题。他认为这种前提的预设是约定的,具有相对性,承认某种存在物的存在作为理论的前提和预设,也就是做出某种本体论承诺。在笔者看来,任何理论体系的本体论诉求和承诺都是必要的,但这个“本体论承诺”并不是任意的约定,而需要通过哲学的论证和批判来确立。马克思主义对“以人为本”的科学理解和界定可以作为管理伦理学的“本体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