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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的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包括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归还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并按其性质分项列示。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金实际收到股款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现金(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等。以发行股票方式等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以及发行债券支付的发行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不从本项目内扣除。
2)“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偿债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5)“分配股利、利润和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以及支付给其他投资的利息。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单独列项目反映。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的活动。针对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我们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1)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小于或等于零。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因为企业的筹资达到了一定的目的,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或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债务到期时进行偿还,也可能因为企业的投资活动或经营活动出现失误,需要变卖资产偿还债务。(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大于零。分析一个企业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大于零是否正常,关键看筹集资金的目的,可能是企业扩大规模,也可能是因为企业的投资失误出现亏损或者经营现金流量长期入不敷出所致。
需要重点分析的问题:
1. 企业的净收益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间有显著的差别吗?能否明确找出这种差别的原因?哪些会计政策导致了这些差别?是否有导致这些差别的一次性事件发生?
2. 现金流量和净收益之间的关系随着时间是否在发生变化?为什么?是由于经营条件的变化,还是由于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 收入、费用的确认与现金的收付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时间滞后性?两者之间需要解决哪种不确定性?
4. 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变化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是否有充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