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

目录

  • 1 什么是稿酬所得[1]
  • 2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2]
  • 3 稿酬所得的案例分析
    • 3.1 案例一: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2]
  • 4 相关条目
  • 5 参考文献

什么是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除税率有所差别外,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和劳务所得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

  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 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 - 20%)

  第二步:明确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在计算稿酬所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确定每次收入是一个难点,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稿酬所得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李工程师2008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08年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4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分析与计算:

  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税额)。

  (1)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2080(元)

  (2)实际缴纳税额=2080×(1-30%)=1456(元)

  因其所得是先后取得,实际计税时应分两次缴纳税款:

  (1)第一次实际缴纳税额=9000×(1-20%)×20%×(1-30%)=1008(元)

  (2)第二次实际缴纳税额=(9000+4000)×(1-20%)×20%×(1-30%)-1008=448(元)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宋锡辉主编;黎 东等编纂.新税法问答 纳税人必读[M].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02
  2. 2.0 2.1 索晓辉著.无师自通极速晋身纳税高手[M].中国宇航出版社,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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