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式减免

目录

  • 1 什么是税基式减免
  • 2 税基式减免的内容[1]
  • 3 参考文献

什么是税基式减免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

  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

税基式减免的内容

  税基式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1、起征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2、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3、项目扣除则是指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4、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经营亏损从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参考文献

  1. 1.0 1.1 谭树利,王萍.《新编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
阅读数: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