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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 为有需要的个人、机构、家庭、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
社会工作者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职责首先是帮助那些在社会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的人。从最初的施舍、慈善行动发展而来的社会工作一开始就带着鲜明的助人的特征,成为一种充满爱心的崇高的事业。但是,社会工作的当代发展已经在两个方面超越了传统的救贫济弱的活动范围。社会工作有志于为全体人民提供服务,调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已经发展出一套专门的技术与方法,从而成为当代社会中一种得到普遍认同的专业,一种不可或缺的专门职业。
社会工作师成为新的职业资格,《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已获人事部审定通过,这意味着社会工作者首次被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范畴。领取证书后可以享受国家政策补贴。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从国家制度上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为评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的主要方式和社会工作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水平的主要手段。一方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发挥了选择、分级、保护和提升的功能,为广大社会工作者追求进步、实现价值、职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通过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成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业行为得以规范,专业地位、工资薪酬更加明确,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我国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广泛分布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残障康复、婚姻家庭以及公共卫生、学校教育、就业服务、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领域。由于社会工作既是一门职业也是一门专业,从业者必须具备专业素质并能运用专业方法为社会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主要是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协调社会关系、预防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职业,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等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1)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也称“志愿者”,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
(2)社工是受薪人员。
(3)社工要遵循严格的专业伦理和价值,而义工也要遵循社会的伦理和价值,但不如社工严格和专业。这些伦理和价值是作为一个社工人员所必须遵守的,其规定也非常严格,有时候甚至会互相冲突,或者跟社会总体的价值观相冲突。
(4)社工需要有从业资格,就像律师需要有律师执照一样。至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始实行社会工作者资格水平统一考试。而义工则不需要由专业资格的限制,只要是自愿的助人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义工。
(5)义工与志愿者一样,不受专业限制,包括一系列为了他人、社会而进行的无偿性的活动。而社工则是专指专业社工人员所从事的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