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思维(Intuitive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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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思维是指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约束而直接领悟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形式。直觉思维具有迅捷性、直接性、本能意识等特征。直觉作为一种心理现象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也贯穿于科学研究之中。
对直觉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直觉是指包括直接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活动在内的一种心理现象,也就是说,它不仅是一个认知过程、认知方式,还是一种情感和意志的活动。而狭义上的直觉是指人类的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当把直觉作为一种认知过程和思维方式时,便称之为直觉思维。狭义上的直觉或直觉思维,就是人脑对于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事物、新现象、新问题及其关系的一种迅速识别、敏锐而深入洞察,直接的本质理解和综合的整体判断。简言之,直觉就是直接的觉察。
直觉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应用的一种思维方式。小孩亲近或疏远一个人凭的是直觉;男女“一见钟情”凭的是各自的直觉;军事将领在紧急情况下,下达命令首先凭直觉;足球运动员临门一脚,更是毫无思考余地,只能凭直觉。
科学发现和科技发明是人类最客观、最严谨的活动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物理学家玻恩说:“实验物理的全部伟大发现,都是来源于一些人的‘直觉’ 。”
直觉是一种非逻辑思维形式。对其所得出的结论,没有明确的思考步骤,主体对其思维过程没有清晰的意识。美国化学家普拉特和贝克曾对许多化学家进行填表调查,在收回的232张调查表中,有33%的人说在解决重大问题时有直觉出现。有50%的人说偶尔有直觉出现。只有17%的人说没有这种现象。
第一是直接性。倘若我们用最简洁的语言来表述直觉思维的最基本特征,那就是思维过程与结果的直接性。直觉思维是一种直接领悟事物的本质或规律,而不受固定逻辑规则所束缚的思维方式。它不依赖于严格的证明过程,是以对问题全局的总体把握为前提。以直接的、跨越的方式直接获取问题答案的思维过程。正因为如此,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在谈到直觉时,常把它与“直接的知识”放在一起讨论。
第二是突发性。直觉思维的过程极短,稍纵即逝,其所获得的结果是突如其来和出乎意料的。人们对某一问题苦思冥想,却不得其解,反而往往在不经意间突然顿悟问题的答案,或瞬间闪现具有创造性的设想。如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就是牛顿在苹果园休息时,观察到苹果掉落的现象而突然顿悟发现的。
第三是非逻辑性。直觉思维不是按照通常的逻辑规则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它既不是演绎式的推理,也不是归纳式的概括。直觉思维主要依靠想象、猜测和洞察力等非逻辑因素,去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它不受形式逻辑规则的约束,常常是打破既有的逻辑规则,提出一些反逻辑的创造性思想,如爱因斯坦提出的“追光悖论”;它也可能压缩或简化既有的逻辑程序,省略中间繁琐的推理过程,直接对事物的本质或规律作出判断。
第四是或然性。非逻辑的直觉也是非必然的,它具有或然性,即有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如此。虽然直觉思维能力较强的科学家正确的概率较大,但也可能出错。许多科学家都承认这一点,爱因斯坦在高度评价直觉在科学创造中的作用时。也没有把它看作是万能灵药。他在1931年回答挚友贝索提出的问题时说:“我从直觉来回答,并不囿于实际知识,因此,大可不必相信我。”第五是整体性。在直觉思维过程中,思维主体并不着眼于细节的逻辑分析,而是对事物或现象形成一个整体的“智力图像”,从整体上识别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直觉思维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其基本内容如下:
首先是直觉的判断。
它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实体、现象、词语符号及其相互关系的一种迅速的识别,直接的理解,综合的判断。”人的这种能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洞察力。在这个认识过程中,人们很难区分出感觉、知觉、表象和概念、判断、推理,因为它进行得十分迅速和直接,“是这样”而来不及考虑“为什么是这样”。
日常生活中,素未谋面者相遇,往往会觉得对方或心胸开阔、豁达,或城府深不可及,一般都是凭直觉;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常常会表现为对某一概念、命题、问题的直接理解、领会;在科学实践中,地质学家会仅凭岩石上的巨大擦痕就判断出这是远古时代冰川的遗址。所有这些都是对事物和现象的直觉判断。
直觉的判断不是分析性的,而是对事物整体形势的一种概括性判断,它有赖于对整个形势的整体估价,因此与判断主体的知识经验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在各自的领域内,人的知识经验越丰富,其直觉判断力或洞察力越强,反之亦然。
其次是直觉的想象。
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仅仅根据所面临的事物、符号或情景,是不能作出直觉的判断的。这是因为外界所提供的信息并不充分,有许多空白点或真空带,这时就要借助于想象、猜测,才能形成一个大致的判断,即用创造性的想象力去理解和连贯看似毫无联系的纷杂事物。然后再去寻找证据,以证明或否定自己的初步判断。
创造性的想象力可以把零散的“思维元素”充分调动起来,并加以新的组合。这些思维元素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以前就积累在人的大脑之中,但由于时间的变迁而沉淀至心理或意识的深处,甚至掉人无意识的“深渊”。
我们可以把这类思维元素称为“潜知”,它隐匿于人的潜意识之中,在一定的条件或在外界的刺激下,它就会“先验”地表现出来。创造性的想象力就可以把这类“潜知”激活,充分调动起来,与已知的思维元素形成一种新的联系,从而弥补信息的空白点或真空带,将各种思维元素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思维图像。
爱因斯坦在创建狭义相对论的过程中,想象过人以光速运行,在建立广义相对论时又设想光线穿过升降机发生弯曲;德国数学家明可夫斯基的丰富想象力,使他把三维空间和一维时间联系在一起,提出了四维时空的表达式。
最后是直觉的启发。
与直觉的判断和直觉的想象不同,还有一种情况:思维的主体沉思于某一问题,既没有得出直觉的判断,又没能凭借自己的想象力获得什么有用的结论,然而在某一时刻,在他所思考的问题领域之外,甚至是一个遥远之外传来的信息倒起了巨大的启发作用。
于是思维过程中的“障碍物”被清除了,思路打通了,问题得到了解决,这种情况就是直觉的启发,它有别于形式逻辑中的类比推理,是一种具有很大跳跃性的超越于形式逻辑的“类比”。
直觉的启发,是在某种新的外部信息刺激下发生的联想,既包括由实物载体所载信息的启发,也包括由语言载体所载信息的启发。如牛顿在苹果园中看到苹果落地,从而获得启发找到解决引力问题的线索,这是前一类直觉启发;对于生物为什么会进化,达尔文百思不得其解,某天晚饭后,他信手拿起一本书来消遣,偶而翻开马尔萨斯的认口论》,于是茅塞顿开,得出了在自然环境中,有利的变异被保存下来,而无利的变异则被消灭的解释,这属于后一类直觉启发。
在科学实践中,直觉的判断、想象和启发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因为直觉思维过程进行得非常迅速,三者有时几乎是同时进行的。但是,直觉思维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直觉的判断,直觉的想象和启发最终也要以判断的形式出现。
1、艺术直觉
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由某一个体形象一下子上升到典型形象的思维过程。
2、科学直觉
科学家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对新出现的某一事物非常敏感一下就意识到其本质和规律的思维过程。
尽管直觉的产生极为突然,然而其生成决非偶然。直觉的生成有其极为复杂的原因与条件。
首先,一定直觉的生成必须要有相关知识的积累。这里所说的“相关知识”既包括有关的经验知识,又包括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知识的积累”,是指经过人们的反复实践和莺复认知而积淀并存贮于大脑皮层上,生成为深层的下意识并形成相应的经验认知模块或有关学科专业认知模块。所谓“认知模块”,是指一定的认知运作程序、经验知识或学科知识组合方式。人们常说,“三句话不离本行”,正说明一定的认知模块在人们日常思维和相互交流中的作用。其次,直觉的生成有其内在的机制。这里所说的“内在的机制”,是指主体在问题的激发下,思维处于愤悱状态,进而对这一问题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甚至是长时间的思索或考察;然而却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便处于极度的困惑状态。再者,直觉的生成须有一种特定的情境:主体或者处于特定的场景之中,或者观察到特定的现象,或者在突发性的压力下,或者是主体思维愤悱状态的暂时“缓冲”,进而,使思维出现了突发性的脉动,直觉出现了,随之,思如泉涌。
直觉的生成有其不同的境界:一是灵感,即主体在瞬间突然捕捉到解决问题的思路,然而还不够清晰;二是顿悟,亦称恍然大悟,即主体突然间达到了对事物本质的了解,或者对问题的关键的把握;三是直观,即主体在瞬间突然对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发展达到了整体性的了悟。
由于直觉生成既与主体对有关知识的积累相关,又与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这就决定了直觉生成的类型的多样性。从哲学认识论的视角看,直觉可以分为经验直觉、知性直觉和理性直觉。
就经验直觉而言,它是一种未经理性抽象而直接呈现给经验主体的现象或操作过程等等。因而,经验直觉具有感性确定性。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描述的那样,这种感性确定性在其内容上“显得好像是最丰富的知识,甚至是无限丰富的知识。对于这种无限丰富的内容,无论我们追溯它通过空间和时间而呈现给我们的广度,或我们从这种丰富的材料中取出一片段,通过深入剖析去钻研它的深度,都没有极限。此外,感性确定性又好像是最真实的知识;因为它对于对象还没有省略掉任何东西,而对象整个地完备地呈现在它面前”。然而,这种确定性所提供的真理仅仅包含着这一事物的存在,只是一个“纯自我”即只包含该事物的特殊性,不带有普遍性;不包括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相互关联性。因而,“这种确定性所提供的也可以说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真理”。这种经验直觉还有待于上升到更高的层次:知性直觉。
作为知性直觉的表征形式,数学直觉和逻辑直觉都超越了感性直觉,达到了一种普遍的真理性。它们消除了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对立。
在时间上,这种知性直觉的确定性强调的是当下性;在空间上,它则强调事物或现象存在的相对稳定性。如果说在经验直觉中由于未省略掉对象的任何东西,因而它呈现给我们以无限丰富的内容的话,那么在知性直觉中则更多的是以超越经验直觉的感性实在的概念和规律为其存在方式。知性概念消除了普遍与个别的对立,超越了感观世界,进入了超感观世界。知性规律的本质在于“它所发现的事实上只是规律概念本身”。它扬弃经验直觉的杂多性,达到了抽象的普遍性。
“知性是人类特有的抽象与概括能力的表现,是从事实证科学研究的方法论的灵魂,是高级的人类辩证的哲学思维不可缺少的基础。”因而,知性直觉是主体对科学发现和科学研究过程中的特有现象或特有的思维程序的概念和规律的把握。
就逻辑直觉而言,它表现为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逻辑形式、结构与规律的统摄。这是因为,思维主体通过长期的逻辑思维训练,在大脑皮层上存贮了诸多的逻辑思维认知模块,它们一旦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便会对有关问题进行逻辑的统摄。
逻辑直觉表现了主体对一定问题内在的逻辑形式、结构与规律的敏感度与分辨力。就数学直觉而言,表现为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数量关系与空间形式的统摄力。这也是思维主体在长期的数学思维训练中形成了众多数学认知模块存贮于大脑皮层上,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对有关问题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特有的直觉能力。由于知性思维具有静态性、分析性和抽象性的特征,因而知性直觉只善于把握那些处于当下的和相对稳定的事物与现象,而对于那些处于历时的和变化的事物与现象则需要以理性直觉来把握。
所谓“理性直觉”,是指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观念统摄或对其本质与规律的整体把握。前者称为思辨理性直觉;后者称为辩证理性直觉。
就思辨理性直觉而言,它是用概念系统来统摄事物或现象的本质与规律。作为思辨理性的代表,黑格尔曾指出:“真正的思想和科学洞见,只有通过概念所作的劳动才能获得”,因为“只有概念才能产生知识的普遍性,而所产生出来的这种知识的普遍性,一方面,既不带有普遍常识所有的那种常见的不确定性和贫乏性,而是形成了的完满的知识,另一方面,又不是因天才的懒惰和自负而趋于败坏的理性天赋所具有的那种不常见的普遍性,而是已经发展到本来形式真理,这种真理能够成为一切自觉的理性的财产”。思辨理性直觉固然有其理论上的深刻性、思维上的深邃性和对事物与现象把握的深沉性,但由于它往往将概念与事物及其本质与规律的关系颠倒,即认为概念是真实的存在,而事物及其本质与规律只是概念的外化而已,因而便陷入唯心主义思维方式之中。
再就辩证理性直觉而言,它是指用唯物辩证的方法,从理性的高度对事物与现象的本质和规律进行统摄。因为辩证思维是反映客观事物辩证规律的理性认识,是对客观思维及其辩证规律反映的过程和成果。由于“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时“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由于辩证思维运用了辩证法,便超越知性思维阶段概念、判断、推理的固定界限,从而使概念本身成为多种规定性的统一,判断则是概念的展开,推理则是概念的实现和发挥,进而更能真实地反映事物之间的联系、变化和发展的规律。马克思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论述了辩证思维。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中,将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思维方式发展为一般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可以表达为这样的公式:“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其内容是:“具体之所以是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里,马克思把辩证思维的过程分为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阶段,第一个阶段,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进而,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第二个阶段的行程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但是这个具体已不是一个整体的浑沌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
这是通过综合达到的。由于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认为,这种辩证思维的方法是科学研究的方法。
尽管从形式上,辩证理性直觉与思辨理性直觉有某种相似,它也是用概念系统来反映事物和现象的本质与规律,但与思辨理性直觉不同,即它把事物和现象的本质与规律看作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概念系统则是对事物和现象的本质与规律所作的理性抽象。因而,辩证理性直觉就与思辨理性直觉有了本质的区别。辩证理性直觉更能从事物的本质、规律和现实的关系上、理论上作出整体而全面的统摄。
以上是从哲学上对直觉的生成类型所作的分类。此外,还可从学科上、职业上对其进行分类。
若从学科上对直觉的生成进行分类,就有自然科学上的直觉(如物理的直觉、化学的直觉等)、工程技术中的直觉(如计算机设计的直觉、建筑设计的直觉等)、人文科学的直觉(如伦理的直觉、文学的灵感等)等等。这里既有知性直觉、理性直觉,也有一定的经验直觉。再从职业上对直觉的生成进行分类,就有各种职业的直觉,其中虽有知性直觉、理性直觉,但更多的是经验直觉。
1、怎样培养直觉能力
1)要有广博而坚实的基础知识。直觉判断不是凭主观意愿,而是凭知识、规律。
2)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产生直觉仅凭书本知识是不够的,直觉思维迅速、灵活、机智,需要有较多的经历,经历过困难,解决过各种复杂的问题。
3)要有敏锐的观察力。要有审查全面的能力,较快地看清全貌。
2、测试:直觉测验
答是的记1分,答否的记0分,累计所得分数,并按如下标准进行评价10—20分,有很强的直觉能力。有着惊人的判断力,当你将它用于创造时一定会取得巨大成功。1—9分者,你有一定的直觉能力。但常常不善于运用它有时让它自生自灭,应该加强对它的培养,让它成为你事业的好帮手。0分者,你一点也没有发展自己的直觉能力。你应该试着按直觉办事,就会发现直觉。
直觉思维能把埋藏在潜意识中的思维成果,同显意识中所要解决的问题相沟通,从而使问题得到突发式、顿悟式的解决。然而,直觉思维没有明确、具体的凭借物,也没有明确的形式和步骤。所以,它显得有些神秘,这也使人们对它产生了误解,把它当作一种原始、初级的思维方式。但是科学实践证明,直觉思维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它在人类的创新与发展中具有十分特殊的重要意义。
第一,直觉思维有利于人们突破思维定势,对事物产生崭新的认识。在认识过程中,认识主体的思维定势妨碍着人们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思维定势包括权威定势、习惯定势、从众定势、书本定势等。人的思维一旦形成定势,就使人难以从客观实际出发,去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倾向于以权威的思想为标准,从书本知识出发,从习惯、经验出发,从而在人的思维与客观事物之间形成一道巨大的屏障,使人们难以正确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样,人们就容易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这又怎么能够创新呢?所以,创新的关键是突破思维定势,突破原有的知识排列和组合关系,在以往知识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大胆、丰富的想象,进而迸发出灵感和顿悟,取得创新成果。爱因斯坦就善于运用直觉思维,突破用力学说明一切的思维定势,即从牛顿的“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中解放出来,确立起“相对时间”和“相对空间”的观念,进而创立了狭义相对论,完成了物理学的伟大革命。
第二,直觉思维有利于人们模糊估量研究前景,大胆提出假说和猜想。在面临一个课题或解决一道难题时,人们往往先对其结果作大致的估量与猜测,然后再对这个结果进行实验验证或逻辑论证,这就是直觉思维中的模糊估量法。这种直觉思维方法,是思维主体依据以往的知识经验,凭借自身的直觉判断能力,大致、模糊地估量某一课题的研究结果,并大致选择研究方案。这种模糊估量法,能够帮助研究者形成一种总体的、战略性的眼光,有利于把握研究的总方向,有时会导致一种假说的提出。如德国地质学家魏格纳于1910年在家卧床养病,百无聊赖,便观看墙壁上挂着的一幅世界地图来消磨时光。看的时间长了,他突然发现大西洋两岸大陆的海岸线十分相似,如果把它们拼起来,非洲西部和南美洲东部就十分吻合,简直像一块完整的大陆。于是他凭直觉大胆猜想,非洲和南美洲原来是连在一起的,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分开,沿水平方向各奔东西,中间便形成了大西洋,这就是著名的“大陆漂移假说”。魏格纳当时的这种猜想是十分模糊的,还受到了许多人的嘲笑,甚至他自己也认为不太可能而一度放弃研究。但正是这种模糊的估量和猜想,揭示了大陆和海洋成因研究的战略方向,引发了一场地球科学的革命。后经他本人和众多科学家艰苦卓绝的研究与验证。这个起源于模糊估量的“大陆漂移说”已经得到科学界大多数人的认同。
第三,直觉思维有利于人们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直觉思维具有整体性特征,它是综合的而不是分析的,它侧重于从总体上把握认识对象而不拘泥于某个具体细节。在科学创造活动中,对研究对象进行整体把握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某一具有创新性的理论或思想时,不可能对未来的新理论的细枝末叶考虑得非常清楚,也不可能对日后的实验验证或逻辑论证设想得很周到,所以在创新的开始阶段只能对事物进行整体把握。如果一开始就陷入暂时无法解决的枝节问题,支离破碎地去考虑问题,而缺乏对问题的整体把握,那样就很可能在细枝末叶的问题中迷失方向,使当初的新奇思路被淹没掉,最终失去创新的灵感。在科学史上,许多取得划时代成就的科学家,都是借助于整体把握问题的方法,才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如阿基米德发现浮力定律。叙拉古国王怀疑其定做的金王冠被工匠掺假,于是命令阿基米德去检验是否掺假,但是又不能破坏王冠。阿基米德苦思冥想却始终不得其解,但是当他在木桶中洗澡时,脑中闪现一道灵光。他发现自己踏进木桶后溢出的水在体积上与他的身体相等,于是他茅塞顿开,直觉地悟出物体的体积、浮力与比重之间的关系,不仅巧妙地解决了“王冠掺假之谜”,还进一步推理、验证,最终发现了浮力定律。
虽然直觉思维在科学创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直觉思维的产生和作用却离不开逻辑思维。这主要表现在:其一,直觉思维以知识经验为基础,而许多知识经验又是人们逻辑思维活动的结果。直觉是人脑在知识经验的基础上,对客观现象直接的整体性反应,人们以往的知识经验,直接影响其直觉思维水平的高低。其二,直觉思维与逻辑思维存在着互补关系。在一个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当逻辑思维方式难以奏效时,直觉思维的作用便会凸现。而在直觉思维的探索取得初步成果之后,则需要借助逻辑思维去验证。所以说,直觉思维和逻辑思维是科学进步的“两翼”。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对人的直觉思维能力的培养,但也不能绝对化、片面化,否则直觉思维能力的培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直觉思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首先表现为思维主体获得了一种超越性
一是对过去思维方式的超越,即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思维主体突然中断或改变原有的探求问题的思路,以另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激活了积淀于大脑中的潜意识思维模块,达到对当前问题的整体和本质的把握,实现了思维(方式)的超越(或跳跃)。
二是对过去思维内容的超越,即在直觉生成的那一刻,思维主体一下子超越了原有的思维内容,深入到原来的不可知的领域或事物及现象。
这种超越性亦有不同的境界。其一是“茅塞顿开”,即主体原来被阻塞的思路忽然打开了,一下子理解并领会了当前事物或现象的内在奥秘。其二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即指主体在思考某一问题陷入极度困难状态时,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摆脱了当前思维的困境,使思维有了转机。这种转机“是强大的习惯障碍的瓦解,这种瓦解迅速地趋向革新”。这种革新对于思维主体来说“是一种从不堪忍受的重负中突然解脱出来的感受”。
三是“恍然大悟”,即思维主体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突然间领悟了当前问题的真谛或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
二、直觉思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表现为思维主体的一种创造性
这正如雅克·马利坦所说,直觉所把握的东西,“不是通过对所涉及的对象的自然外形的简单变换,而是通过运用完全独立的领域中的其他对象的全然不同的外形”,“因此在存在中被把握的奥秘的实在将能通过完全是由它自己的精神的努力而达到的全新的创造而被不可思议地表达出来”。
这种创造性,一是表现为对原有经验认知的创造,即思维主体在当前的情境下,将已经积累的经验认知模块与当前的情境迅速整合,产生了新的经验认知模块,以解决当前的问题,同时又会在意识中积淀下来。
二是表现为对原有知性认知的创造,即主体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对原有的知性认知模块,如思维程序、认知图式、概念系统、思维定律等根据当前的情境进行新的整合,从而生成新的思维程序、认知图式、概念系统、思维定律等,以解决当前科学发现、科学发明或科学研究中的问题。这种认知模块之间的重新整合,是主体在接受新信息的条件下进行的,因而这不仅仅是对原有的认知模块之间联系程式的重新调整和组合,而是对已有认知模块的充实和更新,进而使主体知性思维模式有所突破,知识结构有所更新,在科学活动中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在科学探求中的知性认知的敏感度迸一步增强。
三是表现为对原有理性认知的创造,即主体将原来在意识中积淀的关于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的理性认知模块与当前特定情境相比较,同时在这一情境的激发下,从新的视角、新的高度对已有的理性认知模块迅速地进行重组,与此同时摄人了当前情境的新信息。
在理性直觉生成过程中的理性认知的创造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显现:其一,显现为将已有理性认知模块与当前情境整合并提炼、概括出新的概念。
这一(或这组)概念“是事物赖以将自己从他物中分离出来而成其为自为存在的东西”[141。即这种概念是从新的视角和新的高度对这一(或这组)事物与他物相分离的本质特征的反映。其二,显现为思维主体将已有的理性认知模块之间联结方式的重组,并与当前情境相整合,生成新的判断,以便对当前问题的性质作出正确的断定,或对该问题的解决作出决断。其三,显现为思维主体将已有的理性认知模块与当前情境相整合,生成对当前事物或现象发展趋向和发展规律的有关推断,进而从整体和全局的高度,作出解决当前问题的相应步骤。
三、直觉思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表现为思维主体的一种应变性
这是指思维主体在特定情境激发下生成的直觉对解决当前情境下问题的变通能力。这种应变性在不同情境中有不同的表现。
一是指主体对一般的、非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即是指通常情况下,主体在特定情境(即与解决某一问题相关的场景或观察到与此相关的某一现象)的激发下,突然悟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或从整体上把握了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表现出主体不仅对简单的、常规的问题有应变能力,而且对较为复杂的、非常规的问题亦有应变能力。
二是指思维主体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急中生智”便是对思维主体这种应变能力的表述。这是指主体在突发性的危急情况下,迅速提取存贮在下意识中的经验认知模块、知性认知模块与理性认知模块,并与当前紧急情况相整合,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当前问题的决断,或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作出相应的决策与解决问题的步骤。从而表现出思维主体作为从事社会活动的人所特有的智慧和变通能力。
正是由于主体的直觉有着这样的应变性,因而,直觉在科学活动中,常常表现为:科学活动的思维主体对科学发现中机遇的把握、对科学发明中灵感的捕捉和对科学研究过程中顿悟的自觉。
直觉在科研活动中发挥着上述重要作用,而在现代管理活动中,则表现为管理活动主体能把握时机,适时地作出决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抓住管理活动中的种种机遇,随机应变,迅速敏捷地调整活动中的节奏,在激烈的竞争中把握主动权。
另外,直觉在文学艺术创作活动中,表现为主体对创作题材的选择、对创作对象的统摄和对灵感的捕捉;在道德活动中,表现为主体对道德义务、道德责任的自觉,对道德情感的自主,对道德意志的自律和在道德冲突中的果断抉择。
通过以上对直觉的生成及特征、直觉的类型和作用所作的初步探索,说明直觉并不神秘。只要我们善于在科研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中把握住直觉给予的启示,就能对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势有所了悟,更好地发挥思维的创造性,从而找到解决当前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