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电子商务(Direct Electronic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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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电子商务(Direct Electronic Commerce)又称完全电子商务,是指商家将无形商品和服务产品内容数字化,不需要某种物质形式和特定的包装,直接在网上以电子形式传送给消费者,收取费用的交易活动。
这类电子商务在网上交易的是无形商品和各种服务,如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网上订票、网上参团旅游或娱乐、网上咨询服务以及网上银行、网上证券交易等,通过互联网或专用网直接实现交易。
对直接电子商务的税收控管则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从销货方入手。通过直接电子商务成交的,在销货方网址上,必然有要求购货方填写有关信用卡信息的栏目,税务机关对于这些栏目进行管理,能有效地堵住“地下收入”的漏洞。税务机关还可与银行、网络技术部门相互配合,开发自动征税软件。二是从购货方入手。由于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交易,同样存在支付行为,因此,可从购货方入手,亦即将支付方式作为征税控管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