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现金(E-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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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市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帐户并在帐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购物了。
电子现金在经济领域起着与普通现金同样的作用,对正常的经济运行至关重要。电子现金应具备以下性质 :
1.独立性: 电子现金的安全性不能只靠物理上的安全来保证,必须通过电子现金自身使用的各项密码技术来保证电子现金的安全;
2.不可重复花费: 电子现金只能使用一次,重复花费能被容易地检查出来;
3.匿名性:银行和商家相互勾结也不能跟踪电子现金的使用,就是无法将电子现金的用户的购买行为联系到一起,从而隐蔽电子现金用户的购买历史;
4.不可伪造性:用户不能造假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用户不能凭空制造有效的电子现金;二是用户从银行提取N个有效的电子现金后,也不能根据提取和支付这N个电子现金的信息制造出有效的电子现金;
5.可传递性:用户能将电子现金像普通现金一样,在用户之间任意转让,且不能被跟踪;
6.可分性:电子现金不仅能作为整体使用,还应能被分为更小的部分多次使用,只要各部分的面额之和与原电子现金面额相等,就可以进行任意金额的支付;
(1)客户需要先在其电子钱包软件中储存Ecash硬币,即一定数量的电子现金;
(2)客户浏览商户的站点,确定欲购物品的品类、数量及价格等;
(3)客户通过商户的站点递交一份购物表格;
(4)商家收到定单后,即向客户电子钱包发送支付请求,请求内容包括有定单金额、可用币种、当前时间、商户银行、商户的银行账户ID及定单描述等;
(5)客户钱包将上述信息呈现给客户,请求是否付款;
(6)客户同意付款,则将从电子钱包中采集与请求金额值相等的硬币;
(7)在将所要支付给商户的硬币值送给商户之前,须用银行的公用密钥加密;
(8)商户将接收的硬币值送给银行存入自己的账户。在先送往商户、后送给银行的支付信息中包含有关支付和加密的硬币值的信息;
(9)在商户存款期间,支付信息与加密硬币一起被送往银行;
(10)在收到支付信息后,作为存入请求的一部分,商户将其送往银行。客户可以用类似的存入信息格式向银行返回专用硬币;
(11)在收到有效支付后,商户给用户发送所购商品或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