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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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什么是漏桶理论
  • 2 漏桶理论的观点

什么是漏桶理论

  在西方经济学界,庇古最早打破了古典经济学在分配问题上无为而治的传统,面对着庞大的社会财富和大众严重贫困的对比,他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表达了对经济平等的关注,1920年他出版的名著《福利经济学》,把平等和效率同时纳入了经济分析的视野。在庇古看来,争取效率就是要合理配置资源,增加国民收入;而争取平等则是将富人的一部分收人转移给穷人,实现收入的均等化;只有二者兼顾,才能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庇古描述的这种富足而又和谐的社会无疑令人向往,但问题在于,平等和效率在现实中往往是矛盾的,对于这个问题,奥肯曾作过非常精辟的论述,这就是著名的“漏桶原理”。

  假定有这样一个社会,富人和穷人分灶吃饭,富人那里人少粥多,许多粥吃不完,白白地浪费掉;而穷人那里人多粥少,根本吃不饱,已经有不少的人得了水肿。于是政府决定,从富人的锅里打一桶粥,送给穷人吃,以减少不平等现象。奥肯认为,政府的这种愿望是好的,但不幸的是,它使用的那个桶,下面有个洞,是个漏桶。这样,等它把粥送到穷人那里,路上就漏掉了不少。意思是说,政府如果用税收的办法,从富人那里转移一部分收入给穷人,穷人实际得到的,比富人失去的要少一些,比如富人的收入减少了1000元,穷人可能只得到了600元,其余的400元就不翼而飞了。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因为追求平等损害了效率,从而减少了国民收入。奥肯有一句名言:“当我们拿起刀来,试图将国民收入这块蛋糕在穷人和富人之间做平均分配时,整个蛋糕却忽然变小了。”

漏桶理论的观点

  这里所说的蛋糕变小,实际上就是效率的损失,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税收削弱了富人投资的积极性。奥肯在他那本著名的《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一书中,曾这样写道:“如果税收对于储蓄和投资具有重大的和有支配的影响,那么在总量数字方面的证据将是引人注目的而且是明显的。1929年,尽管美国经济处于萧条时期,但由于当时的税率很低,投资还是占了国民收人的16%;在此之后,联邦税的税率上升了好几个百分点,到了1983年,尽管当时的经济处于复苏时期,但投资率仍没有超过14%。”二是税收影响了劳动的积极性。不仅影响富人,而且影响穷人。比如一个失业工人,由于得到了一份月薪并不算高的工作,而失去了政府所有的补贴,他自然也就对找工作不热心了。这样,由于在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可供分配的国民收入总量减少了,结果就必然与政府的桶发生了“泄漏”一样,使得富人失去的多。而穷人得到的少。

  漏捅原理意味着,平等和效率是“鱼和熊掌不可得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二者相比,孰轻孰重呢?经济学家、伦理学家,乃至哲学家就此开始了他们旷日持久的争论。有人认为,人们之所以在平等和效率的抉择问题上争论不休,原因就在于,现实世界是不平等的。富人害伯失去既得的利益,因而鼓吹效率,反对平等;穷人想不劳而获,因此支持平等,批评效率。人们都戴着“有色眼镜”进行讨论,很难得出一个符合人性本来面目的结论。于是,美国哲学家劳尔斯便在他的《正义理论》一书中作了这样一个假想的试验:将一群人带到一个远离现代文明的荒岛上,让他们在“原始状态”下开始新的生活。每个人对自己的未来一无所知,不知道自己将来是穷还是富,是成功还是命运不佳。现在,让他们在一起进行协商,去建立一个他们心目中“公正”的社会。那么协商的结果是什么?肯定是追求经济平等,而不是允许贫富分化。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来的收入,会处于金字塔的什么位置,如果支持效率,他们就得承受忍饥挨饿的风险。劳尔斯就此得出结论说,在平等和效率之间,应该让平等优先。

  然而,很多人对这个假想试验在现实中是否具有意义提出了怀疑,他们认为,劳尔斯极端平等的立场,不一定是这个试验的必然结果。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些人天赋很高,他们却被迫获得与白痴一样的收入,那么这种收入的平等,恰恰是不平等的表现。密尔顿·弗里德曼则担心,追求平等会损害神圣的自由。他说:“以‘公平’来取得‘自由’这一现代倾向,反映了我们已经多么远地偏离了合众国的缔造者们的初衷。”由于公平缺乏一个客观的标准,他完全取决于仲裁者的主观看法,因此,“当‘公平’取代了‘自由’的时候,我们所有的自由的权利就都处于危险之中了”。

  在劳尔斯和弗里德曼之间,奥肯采取比较折衷的立场。在他看来,效率诚可贵,平等价也高,因此,二者谁都不能偏废,只能寻找一种折衷,既促进平等,又尽量减少对效率的损害。比如缩小补贴范围,降低补贴标准,就可以控制收入分配对穷人的劳动积极性的影响;调低所得税税率,提高消费税税率,就可以减小收入转移对富人的损害等等。奥肯特别指出,贫穷的根源是缺乏教育和训练,而要打破这种贫穷——不良教育——贫穷的恶性循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向贫穷的人口敞开教育的大门。“在走向平等的道路上,没有比提供免赞的公共教育更为伟大的步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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