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清算

目录

  • 1 什么是法人清算
  • 2 法人清算的类型
  • 3 法人清算的性质

什么是法人清算

  法人清算是指清理即将终止的法人的财产,了结其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从而使该法人归于消灭的必经程序。

法人清算的类型

  法人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两种,破产清算是指依照破产法规定的清算程序进行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不依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但在清算时发现其具有破产原因时,即按破产程序处理。

法人清算的性质

  其一,清算法人说。该说认为,法人因解散而消灭其主体资格,但为了了结债权债务,需要进行清算,因而法律专为清算的目的而设立清算法人,清算法人不享受原法人的能力。

  其二,同一法人说。该说认为,法人解散,其主体资格并不消灭,只有在清算后法人的主体资格才消灭。法人在清算时,在清算的目的范围内仍享有解散前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而清算法人与解散前的法人为同一法人:

  其三,拟制存续说。该说认为,法人因解散而丧失权利能力.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但由于法律的拟制使法人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享有权利能力,从法人解散至清算完结,视为法人们然存续。

  其四,同一人格兼拟制说。该说认为,法人解散后,其人格仍然存在,清算法人只是由法律拟制的法人,并不是实在的法人。

阅读数: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