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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转账凭证是按照每一个贷方科目分别设置的,是用来汇总一定期间内转账业务的一种汇总记账凭证。
汇总转账凭证应当按照每一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并根据转账凭证按对应的借方科目归类,每五天或十天定期填列一次,每月填制一张。月终,根据汇总转账凭证的合计数,分别记入总分类账户中各个应借账户的借方,以及每一张汇总转账凭证所列的应贷账户的贷方。倘若在汇总期内,某一贷方科目的转账凭证为数不多时,也可不填制汇总转账凭证,而直接根据转账凭证记入总分类账。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便于填制汇总转账凭证,平时填制转账凭证时,应使科目的对应关系保持一个贷方科目同一个或几个借方科目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或多借一贷的转账凭证,不要出现一借多贷的科目对应关系的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