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式认股权证(European Style War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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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式认沽权证是指: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欧式权证的定价模型是期权定价公式。
权证价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内在价值,即标的股票与行权价格的差价;二是时间价值,代表持有者对未来股价波动带来的期望与机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权证的存续期越长,权证的价格越高;美式权证由于在存续期可以随时行权,比欧式权证的相对价格要高。
欧式权证的持有人只有在约定的到期日才有权买卖标的证券,而美式权证的持有人在到期日前的任意时刻都有权买卖标的证券。百慕大式权证是权证的一个名称,是同欧式、美式权证相对应的,是根据权证行权期限来划分的。
欧式权证的行权期限只有一天,美式权证的行权期限为自上市开始后所有的交易时间。而百慕大式权证的行权期限既不是天天,也不是一天,而是一段时间。即权证投资者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行使权证所赋予的这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