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收购基金(Leveraged Buyout Funds,简称LBO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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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收购基金就是借别人的钱给基金(以自己名义)买公司,当然买公司不是目的,买下来只是第一步,其基本目标是让买来的公司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通过再次卖出,获得资本利得。这样的过程并不复杂,很多人在日常的理财中也在进行LBO,如买房出租、出售等,只要能赚钱就行,不限制范围和投资种类和期限。
聚集对杠杆收购领域投资感兴趣的投资者的资金实现对众多杠杆收购项目的分散投资来达到较高的收益率。杠杆收购逐渐流行时,许多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也想参与其中,但由于他们单个的投资金额太小或对杠杆收购领域不是很熟悉因而不能直接投资一个杠杆收购项目,这时通过对杠杆收购有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杠杆收购基金进行投资来间接参与到众多杠杆收购项目中就很有吸引力了。
杠杆收购基金源起于上世纪70年代末,由贝恩斯登(BearStearns)投资银行家JeromeKohlberg,哥伦比亚商学院MBA毕业生 HenryKravis和加州大学Hasting法学院法律博士GeorgeRoberts成立的KKR集团所首创。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杠杆收购基金已经成为美国新的资本之王。杠杆收购行业的旗舰公司KKR集团早在创始之初的1985年,其杠杆收购的购买力即已超过巴基斯坦全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后起之秀卡莱尔集团(CarlyleGroup)和布莱克斯通集团(BlackstoneGroup)更有后来居上之势,两家公司共控制着800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如以十倍于自有资金的借贷能力计,其购买力可高达8000亿美元。卡莱尔集团旗下的30多个公司共雇用30多万雇员,年销售额500多亿美元,完全可以以此跻身美国财富20强公司之列。
从美国的经验看,杠杆收购基金的资金来源非常广泛,其中包括遵循稳健保守作风的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美国的这一新事物也吸引了国外的投资机构,于是在一些杠杆收购基金中我们可以发现来自美国国外投资机构的资金。由此可见杠杆收购的魅力。如1988 年,Nippon人寿保险公司就向西尔逊杠杆收购基金提供数千万美元的资金;日本的Yamaichi证券公司向著名的路德斯达(Lodestar)杠杆收购基金提供了1亿美元。到80年代末,杠杆收购基金的数量迅速减少,但进入90年代,这一数量又稳步攀升。到1995年,杠杆收购基金总额大大超过了80 年代的颠峰之年—1987年。这主要是因为一些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重新发现了杠杆收购基金的较高收益率。在90年代的杠杆收购基金中,大约有1/3的资金来自于养老基金。但有趣的是在此同时,杠杆收购的案例迅速减少,这些巨额资金常因找不到足够的优秀杠杆收购项目而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