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费用分配(Material costs al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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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用分配是指企业将一定时期所耗用的直接材料、间接材料费用按不同方式计入产品成本。其主要问题是分配原则、分配对象、以及分配方法三个问题。
(1)直接计入原则。
凡属产品直接耗用的材料费用都应尽可能直接计入有关产品成本,凡不能直接计入产品的材料费用应通过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成本。
(2)重要性原则。
凡在产品成本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的,应该以单独的成本项目“直接材料”列示,而对于那些比重较小的材料费用,即使是直接计入费用,为了简化成本核算,也可将其列入制造费用,与其他制造费用一起进行分配。
材料的分配对象主要指生产中消耗的材料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一般而言:基本生产耗用的材料费用应由基本生产各产品负担,辅助生产消耗的材料应由辅助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承担,各生产车间及管理部门所消耗的各种间接材料应分别由制造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等承担。自制材料耗用的材料费用应该由自制材料成本承担。委托加工所耗用的材料应由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承担。
定额耗用量比例法、系数比例法、产品产量比例法等。在确定分配方法时,应尽可能使分配标准符合实际,力求体现多耗用多分配、少耗用少分配的原则。
现以定额耗用量比例法为例:
(1)计算各种产品的定额耗用量:
某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该种产品的实际产量*单位该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2)计算共耗材料的分配率:
材料费用分配率=需分配的共耗材料费用总额/各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之各
(3)计算各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共耗材料费用=该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材料费用分配率
注意:公式中的该种产品实际产量是指该种产品参与共耗材料的投产量,不是该种产品的完工产品产量。
审查企业材料费用的分配是否划清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界限,有无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费用计入其它费用,或相反的情况。审查企业材料费用分配过程中有无违法现象,如有无对亏损、试制新产品有意多分配材料费用,而盈利产品少分配材料费用,对国家补贴的产品多分配材料费用,而对不补贴的产品少分配材料费用的现象。审查企业材料费用分配方法运用的正确性,有无交叉使用多种分配标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