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

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Scenic Charging Rights Pledge Loan)

目录

  • 1 什么是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
  • 2 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 3 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的原因
  • 4 相关条目

什么是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

  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是指以景区门票收费权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指景区企业将门票等经营性收入作为质押,以门票收入为还款来源,从银行获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贷款取得的资金用于发展旅游业

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资金被挪用的风险。部分旅游景区收入是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或股东多元化,可能存在政府干预企业经营、挪用企业资金的现象或股东利益难以有效平衡的问题。对于此类景区贷款,要切实防范景区收入资金被挪用而最终造成还贷无法落实的风险

  (二)突发事件风险。旅游业属于人流高度聚集的敏感行业,景区经营易受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影响。

  (三)关联风险。要重点防范景区运营管理客户投资配套设施过度如投资酒店房地产相关行业引发的关联风险。

  (四)集中还贷风险。根据景区经营现金流特点,合理确定分期还款计划,避免集中还贷可能产生的风险。

  (五)登记及合同风险。目前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依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质权人在办理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双方签订的协议,而登记内容由出质人自行填写,征信中心只审查形式要素是否完备,既不要求登记人提交质押合同,也不对双方主体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更不对权利范围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登记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由质权人自行承担,登记行为主要由质权人自行完成,即登记风险全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景区收费权质押贷款的原因

  在于景区门票等收入产生的稳定现金流,这种稳定的现金流易于估值。具体体现为:

  1、该种资产形成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可以同其他资产所形成的现金流相分离。即该资产权益相对独立,抵押质押或处置时不易同其他资产权益相混淆。

  2、现金收入流具有某种规律性,可以较为准确地预测

  3、该种资产本身可以从持有者的资产负债表中完全被剥离出来,即该资产一旦被出售,在法律上可以确保与其母体不再有任何联系,不再受其母体经营状况破产与否的影响。这是保证资产可以被有效处置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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