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三菱商事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三菱商事股份有限公司(Mitsubishi Corporation) 三菱集团核心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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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1 日本三菱商事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 2 三菱商事(中国)有限公司
  • 3 三菱商事有关公司治理
    • 3.1 三菱商事的公司治理体制
  • 4 三菱商事有关公司治理观念
    • 4.1 三菱商事的内部控制体制

日本三菱商事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三菱商事是三菱企业集团的主要企业之一。是日本最大的综合性贸易商社,1950年成立于日本东京,注册资金126,608百万日圆。三菱商事及相关下属企业从业人员合计约47,370名,年销售额达112,955百万美元,以从事国际贸易为主。

  1870年,由土佐省政府建立的一家小型船务和贸易公司“九十九商会”选用了一面有三个菱形的旗帜作为它的船队的标志。三年后,这家公司的名称改为“三菱商会”以符合这个显眼的标记。

  1893年,由于《贸易法》的修订,三菱株式会社(“三菱股份有限公司”)于此成立。它着手在广泛的领域内树立信誉,这些领域包括造船、钢铁、银行、采矿、保险和贸易等。1918年,三菱株式会社的贸易部重新改组,成为独立的“三菱商事会社”(三菱贸易公司)。

  从1918年到1945年三菱商事会社随着日本日益繁荣的国际贸易,使它的业务多样化。在此期间,这个不断发展的企业变成了“三菱精神”的摇篮,这种精神态度反映在三条原则上:“企业对社会负有责任”、“诚实”和“以贸易促进国际间的沟通”,这个宗旨直到今日还继续是三菱商事制定方针的依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三菱商事会社把它的业务分散给100多个独立的企业,后来,经过数次合并终于在1954年,成立了三菱商事——综合商社,也就是今天三菱商事的前身。

  三菱商事除了对日本快速的工业经济成长作出贡献以外,还扩大了它的国际业务,积极从事海外投资。1989年,以前只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开始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菱商事是日本最大的综合贸易公司(亦即“综合商社”),经营从茶叶到电讯器材等种类繁多的货物和服务。公司业务涵盖贸易和事业投资等多方面,呈多元化形式。公司下设能源、金属、机械、化学品、生活产业和新机能6个业务部门。但其本质为,着眼于客户和社会所面临的需求和潜在商机,制订业务计划,并稳定地向客户提供为实现和推进计划所需的功能和服务。

  多年来通过国内包括总公司在内的 26个办事处和在海外的106个办事处以及75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项目协作、原料筹措、投资活动以及开发销售渠道等方面,公司也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为客户提供充足的货源和详尽的先期资料。

  三菱商事通过自身不断的改革,寻求完善事业所需的最先进的机能。为此,不仅具备健全的财务结构和高度的风险管理能力,而且始终将人才视为最重要的资产,职员的洞察力,行动力和创造性得到充分的重视。三菱商事始终诚实地应对客户的需求,今后仍将不断努力,争取赢得客户更广泛的赞誉和高度的信任。

  三菱商事始终以光明正大,品德高尚为信念,不断为创造美好的社会而作出贡献。

  自1980年开设北京事务所以来,三菱商事对日中经贸的发展作出了诸多贡献。目前,在各地事务所、保税区注册公司中工作的中国职员400多名,日本派遣职员70多名,出资参与合作的企业达100多家,从事管理工作的干部50多名。经过不懈努力,公司在2000年度对华贸易额达5966.5亿日圆(约合 425.9亿元人民币)。

  作为日本的大型企业,三菱商事与中国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秉承“诚实”这一经营理念,在对华贸易中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在中日贸易中,我公司时刻牢记“企业肩负着对社会的责任”这一经营理念,不断为社会的繁荣、进步和发展作出贡献。如:在中国积极推广现代化农业、支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活动、资助中国的教育事业。因此,公司领导人曾多次荣幸地受到中国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得到高度赞扬。

三菱商事(中国)有限公司

  三菱商事(中国)有限公司,作为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在中国的当地法人,于1995年以商菱(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名称被批准设立,于1997年更名为三菱商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04年变更为现名——三菱商事(中国)有限公司。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自1980年在北京设立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以来,一直从事着中国各地的客户与以日本为代表的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投资活动的联络工作,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本地化条件的成熟,终于成立了商菱(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即现在的三菱商事(中国)有限公司)。

  三菱商事(中国)有限公司的总部在上海,在北京投资设立了三菱商事(中国)商业有限公司,此外,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成立了5个保税区公司,并投资到其他约20个公司。

  “综合商社”,是日本独有的企业形态。其经营产品涉及能源、金属、机械、化工、粮食·食品、资材·纤维等诸多领域,与单纯的贸易企业不同,可以说是能够综合运用信息产业、金融、物流、流通、咨询等的复合机能,生生不息地创造崭新商机的实业公司。

  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在世界各地拥有200多个分支机构、超过500家主要所投资企业,高效利用上述庞大的网络开展业务,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并得到了来自各方面同仁的大力支持。所以,通过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不但可以与三菱集团、日本企业,更能与世界各跨国公司进行沟通与合作。

  而作为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在中国的核心企业,就是三菱商事(中国)有限公司。

  在21世纪的崭新纪元中,中国必将在通往经济大国的康庄大道上不断前进。

  三菱商事(中国)有限公司,衷心希望在中国各位同仁的理解和支持下,争取早日发挥综合商社的复合机能,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菱商事有关公司治理

三菱商事的公司治理体制

三菱商事的内部控制体制

  三菱商事认为不拘任何制度和形式,建立更具实效性的体制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承袭监事制度的基础上,除法定机构及管理体制之外,还通过指定公司外部董事,引进执行董事及顾问委员会制度,努力改进和加强公司治理体制。

  三菱商事的董事会,包括5名公司外部董事,共由20名董事组成,原则上,每月开会1次,决定有关经营的重要事项,对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001年引进了执行董事制度,以便将董事与执行董事的职能和责任进一步明确化,此外,还于2004年,为构建机动性的董事会体制,特将董事的任期由2年缩短为1年,在2005年度的股东大会上,为了董事会运作的机动性,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使董事会的书面决议成为可能。此外,为了使各位公司外部董事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所期待的作用,特与各位公司外部董事及监事签订了限定损害赔偿责任的合同。

  有关董事会的顾问机构,则于2001年设立了由一部分公司外部董事、公司外部有识之士、董事长及总裁等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及国际顾问委员会,就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国际化等有关重要课题,从公司外部第三者的角度多方给予建议。在2006年4月召开的管理委员会上,就敌对性企业收购的观点、构建内部控制系统的基本方针、修订一部分公司章程的议案、执行董事报酬制度的评估等2005年度有关公司治理的重要课题,听取了各位委员的意见,并将其反映到了董事会审议内容和本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中。

  有关董事报酬,在引进执行董事制度之后,进一步加强了与业绩挂钩的薪酬体系,从与各位股东价值共有的观点,作为中长期激励报酬,开始发行股票期权。

  有关监事监督制度,包括3名公司外部监事在内,由5名监事,通过有效利用直属监事办公室的职工,出席董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与包括国内外主要分支机构在内的公司内的各个部门进行对话,同时,前往合并经营基础上的各重要子公司等,进行重点检查。此外,有关内部审计,则由审计部从全公司的观点出发,对公司当地法人及各关联公司进行审计,此外,还在各营业部门分别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在联合结算范围内,对所管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三菱商事有关公司治理观念

  1、三菱商事,以“三纲领(所期奉公、处事光明、立业贸易)”作为本公司的基本企业理念,以实现中长期的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公司的经营基础,并且,充分认识到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与整备内部控制体制同为企业经营中极其重要的课题。

  2、三菱商事,基于不拘任何制度和形式,构建具有实效性的公司治理体制最为重要的观点,实行监事制度,在法定公司机构及管理体制以外,还通过选任外部董事、实行执行董事制度、设置对董事会的顾问委员会等,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司治理体制。

  3、三菱商事的外部董事,肩负着在董事会正确决策和监督经营的职能,同时,外部监事,又肩负着进一步提高监事体制之中立性和独立性的、确保公司治理体制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任务。

三菱商事的内部控制体制

  三菱商事,为了确保能够在遵守法律规章的基础上,公正地开展业务,组建了如下内部控制系统并开始运作,努力做到持续性的改进和提高。

  高效地执行职务

  总裁在明示经营基本方针,并确定具体经营目标的同时,在制定经营计划高效地完成指标过程中,及时把握达标情况。

  为了最高效率地完成经营指标,采取灵活的机构编制,实行量才适用。进一步明确组织的指挥命令系统,在完成指标所需范围内,赋予各组织的长官及所需职工应有的权限,并要求随时汇报情况。

  守法经营

  守法经营,即在执行职务时将遵守法律和依照社会规范采取行动作为首要事项,并且,制定以企业理念为主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进而,制定职工行为规范,明确守法经营所需特别留意的事项,以便使公司职工人皆熟知。

  为了促进守法经营,特此建立以首席守法经营执行官为统率的公司内部跨部门的体制,并设立内部通报制度,致力于了解问题和信息共享,并通过实施进修等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风险管理

  有关职务执行中存在的风险,通过对风险类型进行分类,按类分别设置负责部门,规定了风险管理的方针、体系和程序。对于新出现的风险,将迅速指定负责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个别项目,则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依据全公司的方针和程序,对每一项目从风险和收益两方面进行充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再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决策。

  除了对个别项目分别进行风险管理之外,对于可定量分析的风险,将在充分掌握本公司整体风险状况的情况下,根据需要进行重新评估,以上述方式进行适当管理。

  财务报告

  为了确保各财务报表准确、准时地公开,特设立会计负责人,制成符合法律、法令及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经披露委员会进行讨论和确认后,再予以公布。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以适应美国企业改革法的水准为目标,将财务报表编制过程文件化,再着手进行评价与改进的业务。

  信息的管理与保存

  对于有关职务执行的信息,由管理负责人根据内容的重要程度,对各信息进行分类后,向使用者做出适当处理的指示,努力做到保证信息安全及高效的事务处理和信息共享

  管理负责人,对于法定保管文件及公司规定的内部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将在指定期间内予以保管。对于未做规定的信息,由管理负责人决定是否需要保管及保管期间,进行适当保管。

  确保合并经营中业务的公正性

  对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分别指定管理负责部门,每年,对各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效率等量性指标进行管理,并且,对于守法经营和风险管理等质性课题也进行适当管理。

  对于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通过派遣董事、签订合并协约、行使决策权等,为促进改善经营提出建议,力争在合并经营基础上不断提升企业价值。

  内部审计

  各机构,从自我负责的角度出发,对职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改进,另外,为了更加客观地对各机构的职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给予恰当的评价,特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定期审计

  监事

  监事除了出席董事会及重要的经营会议发表意见之外,还通过与各位董事及雇主的交流收集信息并进行调查,各位董事及雇主等则为此提供合作。

  在有可能出现损失或重大问题发生时,则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依照所规定的准则和程序,迅速向监事汇报。

  为了进一步提高监事的监督实效性,特设立了辅助监事执行职务的机构,对于职务辅助人员的评价及调动等人事方面,尊重监事的意见等,特别注意确保机构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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