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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品”和“旅行社产品”,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似的地方,但就其本身的内涵和外延都有着不同的区分。
旅游产品在《中国旅游业50年》一书中,对它作出的定义是: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一定的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向旅客提供的满足其在旅游过程中综合需求的服务;从旅游者角度,它是指游客支付一定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后所获得的满足其旅游需求的经过。它是旅游业食、宿、行、游、购、娱的综合体,并具有生产和消费的同步性、无形性、整体性及不可转移和不可储存等特点。旅游产品在表现形式上往往以旅游供给者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线路或旅游活动出现。
上述的定义是从旅游经济学的角度,即买卖双方的立场上所界定的。它有两个含义:
1.旅游经营者提供给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综合需求的服务,这种旅游服务与有一定使用价值的有形物结合在一起的服务。只有借助于一定的资源、设施、设备、旅游服务才能得以完成。
2.从旅游需求一方来说,旅游者花费金钱,通过交易而获得一次旅游经历和感受,是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这符合商品的特征,即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
德国旅游学学者博德波维对旅游产品的认识是:旅游产品是在特定区域内被特定的游客利用的若干旅游设施和服务的总和。它的要素可以分为三类:目的地的资源、目的地的设施、以及从住地到目的地的交通。
虽然这种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对于我们了解国外学者对旅游产品的观点能起到非常有益的帮肋。
总结以上理论,对旅游产品的定义是:旅游产品是指旅游经营者凭借一定的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交通工具等向旅游者提供的满足其在旅游过程中的综合需求和服务的总和,是包括了所有旅游企业和单位经营的所有类型的产品。
旅行社产品是旅行社根据市场需求,通过采购并整合景点、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单项服务产品,并将自己的服务贯穿于其中的、向旅游者提供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的全部产品和服务的总称。旅行社产品是旅游产品的一类,并且它是以固化形态的“产品包”的形式出现,将旅行社的各项承诺和服务融入其中。
旅行社产品有很强的服务性质,但又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等于服务。因为脱离具体的产品而仅仅出售“服务”的例子是不存在的。服务是产品的附属物,它包含在产品中,只有购买了具体的产品才能得到相应的服务。比如,购买了电冰箱,才能享受送货上门或者售后维护的服务。实际上,现代市场营销已经非常重视产品的服务过程。同时,服务依赖于产品而存在。没有产品的存在,服务本身也就抽象化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不可否认,服务是旅行社产品的最重要功能。而且优质的服务能提升旅行社产品的质量和旅行社的声誉。
旅行社产品最主要的反映形式“旅游线路”,实际上是旅行社从业人员经过市场调查、筛选、组织、创意策划、服务采购、广告设计等最终生产出来的。当旅游者购买这个“旅游线路”,并在法律上得以承认(发票、合同是有效的),“旅游线路”就以具体化或变成“有形物”而成为“旅行社产品”。其后的接待服务(导游服务、后勤保障等)才开始释放并融入到整个过程中。
旅行社产品还是旅行社从各类旅游服务产品供应商那里采购的景点、交通、住宿、餐饮以及其他项目等旅游活动所必需的单项旅游服务产品,并将这些单项产品组合成各种包价旅行社产品,向旅游者出售以获得经营利润。组合和包价产品是旅行社产品中的核心,是旅行社利润的主要来源。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改变,个性化、时尚化和人性化的需求日臻显现,对旅行社产品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产品本身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的丰富和延伸。旅行社产品的单项销售也变得十分的重要。
旅行社产品的主要职能之一是提供与旅游活动有关的服务,其产出的主要是服务形态的产品。按照Chase对于服务的分类方案——低接触性服务、中接触性服务和高接触性服务。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产品属于高接触性服务,因为多数情况下旅游者都自始至终地参与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的全过程。所谓高接触性服务是相对于低接触性服务和中接触性服务而存在的一个概念,是指顾客在服务推广的过程中参与其中全部或部分的活动,同时也表示出旅游者对服务的依赖程度,因为在旅游话动中,旅游者或因某种服务的缺失而不能顺利完成这个过程(如语言障碍、道路不熟、习惯不合、安全保障、食宿安排等)。所以,提供旅游服务本身就显得格外重要。
旅游产品是旅行社的经营对象,是旅行社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当它具体到旅行社产品的组合中并成功交换之后,服务也就贯穿到旅游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此,旅行社产品具有服务的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这是旅行社产品的基本特征。一般的产品构成与功能相对单一,而旅行社产品是由多种旅游吸引物、交通工具、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以及多项服务和社会公共产品组成的混合性产品,是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对吃、住、行、游、购、娱乐等各方面需要的综合性产品。其次,还表现在旅行社产品所涉及的行业众多,既有以物质为载体的如交通运输、酒店客房服务,又有以景点、娱乐、导游、保险等满足精神和心理需求的服务。由于所涉及的行业多,且单项服务产品的主导权又不在自己的掌控中,因此,旅行社产品在其组合过程中只是部分地利用或暂时地利用,不排斥其他旅游行业和其他社会单位对其旅游产品和社会公共产品的利用。所以,旅行社产品的开发、设计、服务采购又必须依赖于其他旅游产品和社会公共产品。协调各行业的关系,是旅行社业务的重要工作之一。
2.不可感知性。这是旅行社产品做为服务型产品最主要的特征。它可以从两个不同层面来理解,首先,与一般消费品如电冰箱、空调等相比,服务型产品是人类非物化劳动的凝结。在旅游活动开始之前,让人无法真切地意识到它的存在。其次,在一般情况下,人的劳务活动不会引起产品某些实物所有权的转移,并且,也不会导致产品实物形态的改变。所以,当旅游者结束旅游活动后,旅行社的“这个产品”对于他们而言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是“回忆”。由旅行社产品的不可感知性派生出了旅行社产品的不可分离性和不可贮存性。
3.不可分离性,亦称生产与消费的同一性。旅游业与其他产品生产行业有一定的区别,一般产品在从生产、流通到最终消费的过程中,往往要经过一系列的不同环节,其生产与消费的活动在时空上是分离的。假设,当购买一台空调的时候,我们对该产品的享受不会因为安装工人不太友好的态度而减少。在该安装工人离开之后,我们依然可以享受到空调机带来的舒适。而旅行社产品作为服务型产品则与之不同,它具有不可分离的特性,即产品的生产过程也就是消费过程。换言之,旅游生产者提供产品给旅游者之时,也就是旅游者消费产品之时,二者在时空上是不可分离的。由于旅行社产品最主要的形式是服务,并在一系列的服务过程中,旅游者与服务者必然直接发生联系,因而服务过程即生产过程,也就是消费的过程。也正是由于服务型产品具有不可分离性,使得旅游者只有而且必须到旅游目的地、在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生产过程中才能最终消费到产品、享受服务。
4.不可贮存性。这是一般产品区别服务型产品的又一重要特征。基于旅行社产品的不可感知及生产与消费的同时进行,使得旅行社产品不可能像一般消费产品一样被贮存起来,以备将来出售;而且旅游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亦不能将旅游产品携带回家放置。旅游者购买旅行社产品,只能购买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对旅行社产品的使用权,而不是占有该产品的所有权。如前所述,旅游者在旅游活动结束后,留给自己的只是“回忆”。当然,提供服务的各种设备可能会提前准备好,但生产出来的产品,如不当时消费就会造成损失(酒店的床位,机、车、船的空位等)。只不过这种损失不像一般产品损失那样明显,它仅表现为机会的丧失和折旧的产生。所以,旅行社产品的不可贮存性的特征要求各旅行社企业必须解决由此而引起的旅游产品供求不平衡的矛盾。也就是在供给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呈刚性,既难以增加,也无法减少。因此,旅行社在协调和处理各个旅游产品生产单位的关系就显得非常迫切。
5.异质性。也称之为“非均质性”。它是指服务的构成内容及其质量水平无法恒定且质量标准难以统一界定。假设你可以买一台与你邻居的电冰箱一模一样的产品,它们不仅外观别无二致,而且工作方式和产品质量也完全相同,异质性非常小。但旅行社产品从本质上讲就有可能是各不相同的。这是因为旅行社是以“人”为中心的服务产业,由于人类个性的存在,使得人们对于旅行社产品的质量评价很难采用统一的标准。一方面,服务者自身因素(如心理、生理状态)的影响,即使由同一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也可能会有不同的水准;另一方面,由于旅游者本身的因素(如知识水平、兴趣和爱好等)也会对旅行社产品和服务质量有着不同的理解。比如,同是参加某地一日游,有人乐而忘返,有人败兴而归;而对同一位导游的讲解,有人兴致勃勃,有人昏昏欲睡。再比如,同是游览九寨沟,如果是在“黄金周”,游客如织,熙熙攘攘,大概是一半看风景,一半看“人头”;如果是金秋十月,满山红叶辉映碧波,习习凉风中游客稀少,即使是入住同一酒店、乘坐同一汽车、同一位导游讲解,你的体验也许完全不同。
6.易波动性。旅行社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和旅游者实现旅游活动的过程涉及众多的单位和因素。而且,这些单位和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旅行社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顺利实现。旅行社不能自己掌握和控制提供给旅游者的诸多产品(如酒店、航空、餐饮以及社会公共产品等),使得旅行社的经营变得十分脆弱。此外,旅行社产品的易波动性还表现在旅游活动涉及到诸如自然灾害、战争危险、政治动荡、国际关系、政府政策、经济状况、汇率波动以及地缘文化等关系,而这些因素的变数都会引起旅游需求的变化,使得旅行社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
7.质量的后效性。与其他一般产品的质量评价不同的是,旅行社产品质量的评价是在旅游者经历旅游活动的全部过程之后才能作出判断。旅游者在购买旅行社产品之前,并不知道这个产品质量如何,而仅仅是一种“期望质量”。这种期望质量是根据所获得的有关信息对旅行社产品的质量进行的预期质量的判断。只有当旅游者实现了旅游活动之后,而且通过实际获得的感受对旅行社产品质量作出了评价,期望质量才变成了旅行社产品的真正质量。因此,旅游者对旅行社产品的质量的理解是“期望质量”和真正质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当然,旅行社的营销是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旅游活动结束后,还必须进行市场跟踪调查,分析反馈信息,改进旅行社产品,把产品和服务做得更好。
按照旅行社产品和所包含的内容,可以将旅行社产品的形态分为:包价旅游、组合旅游和单项服务。
1.包价旅游。包价旅游是将各个旅游产品的单项要素(住宿、交通、餐饮、景点等)组合起来,添加旅行社自身提供的服务和附加价值(咨询服务、导游服务、后勤保障、手续办理、保险购置等),并赋予品牌,形成整体的旅行社产品。包价旅游是旅游者在旅游活动开始之前,将全部或部分旅游费用预付给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由旅行社根据计划行程,安排食、住、行、游、购、娱乐等活动。包价旅游又可细分为团队包价、半包价、小包价和零包价旅游。
(1)团队包价旅游又称全包价旅游。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团体,即参加旅游的旅游者一般由10人或以上的人组成一个旅游团;二是包价,即参加旅游团的旅游者采取一次性预付旅费的方式,将各种相关旅游服务全部委托一家旅行社办理。团体包价旅游的服务项目通常包括依照规定等级提供饭店客房、一日三餐和饮料、固定的市内游览车、翻译导游服务、交通集散地接待服务、每人20 kg的行李服务、景点门票和文娱活动入场券以及全陪服务。
对于旅行社而言,团体包价旅游预定周期较长,易于操作,而且批量操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同时又能获得较高的批量采购折扣。对于旅游者而言,参加团体包价旅游可以获得较优惠的价格,预知旅游费用,一次性购买便可获得全部旅游安排和导游全陪服务,简便、安全,所有这些都是团体包价旅游的优势。但是,由于包价旅游的安排的同一性,即乘坐同一航班、同一游览车,入住同一酒店,共进相同的餐饮,游览相同的景点,观看相同的节目和时间上的准确性,都意味着旅游者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个性,而适应团体的共性。
(2)半包价旅游。半包价旅游是与全包价旅游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产品,它是指在全包价旅游的基础上,扣除中、晚餐费用的一种包价形式,其目的在于降低旅行社产品的直观价格,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旅游者在用餐方面的不同要求。
(3)小包价旅游。小包价旅游又称之为可选择性旅游,一般在10人以下。它由非选择部分和可选择部分构成。非选择部分包括接送、住房和早餐,旅游费用由旅游者在事前预付;可选择部分包括导游、参观游览、节目观赏和风味餐等,旅游者可根据兴趣、经济情况、时间安排自由选择,费用现付。小包价旅游对旅游者具有经济实惠、明码标价、手续筒便、机动灵活、安心可靠等优势。
(4)零包价旅游。零包价旅游多见于旅游发达国家。参加这种旅游的旅游者必须随团前往和离开旅游目的地,但在旅游目的地的活动是完全自由的,形同散客。因此,零包价旅游又称之为“团体进出,分散旅游”。参加零包价旅游的旅游者可以获得团体机票价格的优惠和由旅行社统一办理旅游签证的方便。
2.组合旅游形态。组合旅游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旅行社产品。又称之为“分散进出,团体旅游”。它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多流行于饭店、交通、旅游服务设施相对发达和旅游景点比较集中的地区。它的主要形式是旅游线路。这种产品的经营者是旅游目的地旅行社,他们根据对旅游客源市场需求的调查和分析,设计出一批固定的旅游线路,通过客源地旅行社的推广、宣传、销售,旅游者按时自行到达旅游目的地,再由目的地旅行社将他们集中起来组成团体,实现旅游活动。组合旅游的特点:一是组合旅游人数不限,改变了过去不足10人不成团的做法;二是组团时间短,旅游者只要办妥手续后,在交通工具许可的情况下即可成行;三是无需全陪跟随,节约成本;四是选择性强,参加旅游团灵活。旅游活动结束后,旅游团体在当地解散,旅游者可自由安排或返回住地。
组合旅游之所以灵活,是因为目的地旅行社把来自各地的零散旅游者汇集起来,组成旅游团体,避免了一些旅游客源地旅行社因旅游者人数少,不能单独组团而造成客源浪费的弊病。另外,组合旅游的组团时间短,有利于旅行社在较短的时间内招徕大量的客源。
对于旅游目的地旅行社来说,旅游团的人数越多,边际成本越低,利润也就越大。因此,旅行社应该尽量扩大宣传网,建立广泛的对外销售,以保证有足够的客源。而且,旅行社还必须做好服务采购工作,建立一个高效率,低成本的采购网络,确保旅游服务产品的充分供应。
3.单项服务形态。单项旅游产品是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需求而提供的具有个性化色彩的各种有偿服务。旅游者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旅行社单项服务的可能性和广泛性。传统的单项服务主要包括导游服务、交通集散地接送服务、代订酒店和交通票据服务、代办签证和旅游保险购置等。
旅行社单项服务的对象十分广泛,除一般零散的旅游者外,一些商务客人也在大量使用这种服务形式。当然,包价旅游团体中个别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也应该视为单项服务。单项服务在旅游业界又称之为委托代办业务,旅游者可采取当地委托、联程委托和国际委托等不同方式交给旅行社办理。
在传统的单项服务项目上,现代旅行社的单项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比如,流行于日本、西欧一些国家的home stay 形式,即学生在假期期间到其他国家的同龄学生的家中吃、住、学习在一起,体验一种生活。家长一般都是委托旅行社安排办理。参加这种活动的家庭也许只有一户,也许有几家不等。另外,现在十分盛行的修学旅游也只需要旅行社安排负责某一些项目,其他均由旅游者本人去实现活动。更加个性化、人性化和国际化的单项旅游服务已经成为旅行社经营的一个亮点而受到重视。为此,许多旅行社还成立了散客部或综合业务部,专门办理单项服务。
任何一种产品都可能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不断的改变。因此,要对旅行社产品提出一个较稳定的分类系统是困难的。但是,通过总结,仍然可以作出基本的分类。
根据旅游的目的性,可将旅行社产品分为观光型旅游、文化型旅游、商务型旅游、度假型旅游和特种型旅游等五大类型,下面逐一介绍。
1.观光型旅游。观光型旅游是一种传统的,最为常见的旅行社产品。它是以游览、观赏自然风光、文物古迹、民族民俗风情和都市风貌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传统的观光型旅游以大自然赋予、历史遗存或城乡风光作为游览、观赏对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游览经历的丰富,传统的观光型旅游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20世纪后半叶,一些大型的主题公园、游乐设施、人造“野生动物园”以及用高科技手段开发的新型旅游产品,如海底观光、虚拟太空游览等层出不穷,这类产品不仅丰富了传统的旅行社产品,而且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深受广大旅游者喜爱。
2.文化型旅游。文化型旅游是以了解目的地的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它包括学术考察旅游、艺术欣赏旅游、修学旅游、宗教旅游、寻根和怀旧旅游等。文化型旅游的产品,因其吸引的消费群主要是文化人或需要了解文化的人,所以,在策划架构的时候对文化的特色,把握就必须要准确而且厚重。随着旅游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游览阅历的丰富,对旅游活动文化品位的要求越来越高,文化内涵也越来越多样化,旅游将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教育活动。比如,我国近年来学校组织的各类“夏令营”,“红色旅游”,“修学旅游”等,尤其以假期修学旅游为主的针对学生的旅游线路更是丰富多彩。如广东一些旅行社推出的“中国近代史”、“伟人孙中山”、“黄埔军校”等为题材的历史教育修学线路;以粤北、粤西民间文化和民俗风光为题材的地方文化修学线路;以观光城市建设和现代化企业为内容的现代化教育修学旅游线路以及出国修学旅游等。文化旅游是本世纪旅游的一大热点。
旅行社产品的文化因素,要通过其产品所营造的文化氛围、产品实施的各个环节表现出来。一家旅行社虽然规模不大,但其文化类的产品,若从其书卷气的产品名称、以文化产品为主干的产品构成体系中体现出来,却可能有一种大气度。对产品内涵的文化开发,则应是在较深的文化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的一项操作。
3.商务型旅游。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商务型旅游也成为了旅行社客源的新的增长点。经贸往来的增加,商务交流的频繁,会展业务的推广,奖励旅游的兴起,各类考察活动的展开都为商务型旅游提供了客源和收益的保障。商务型旅游与其他形式的旅游相比,其特点更为显著。第一,旅游频率高。由于商务活动的经常性,而且不受气候、淡旺季影响,需要经常外出。第二,消费水准高。商务旅游者的旅行费用是公司开支,为了生意需要,常常旅游消费的标准比其他类型旅游者高。第三,对旅游设施和服务质量要求高。商务旅游者一般都是要求下榻的饭店具有完善的现代化通讯设施和便利的交通工具,期望服务人员素质较高,配置高档的娱乐健身设备和会务、金融场所等。相对于旅行社而言,商务旅游是企业利润最新、最重要的来源。
4.度假型旅游。度假型旅游是指利用假期在一地相对较少流动性进行修养和娱乐的旅游方式。近年来颇受旅游者的青睐,且占据旅游市场不少的份额。度假型旅游的出现同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节奏加快,激烈的竞争,给人们心理造成压抑;另一方面,大量人口涌入城市,造成居民居住密度增大,城市公共设施负担加重,环境遭到污染,生活质量下降。为了暂时性逃避这种状况,人们选择到那些空旷、优美、静谧的环境中去,充分放松心情和修身养性。人们利用假期到森林、海边、小溪湖畔的地方去度假,使疲劳的身心得到休整。过去传统的度假旅游以享受3S(阳光、海水、沙滩)为主。到了20世纪后半叶,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度假旅游形式发生了变化。如夏季阳光度假、冬季滑雪度假、森林露营度假、豪华游轮度假、海滨乡村度假、品尝美食度假、体验高尔夫球运动型度假、新婚蜜月度假等不断的兴起。这里有一条“马尔代夫蜜月时光”的线路,发出了这样的“蜜月请柬”。
度假型旅游虽然也是一种休闲旅游活动,但它不同于观光型旅游。首先,度假旅游者不像观光旅游者那样到处游动,而往往是选择一个较为固定的度假地,在那里住一段时间;其次,度假者多采用散客旅游的方式,一般以家庭和亲朋为单位,而不像观光旅游者那样组成团队进行旅游;最后,度假旅游者的消费水平高,对度假的设施要求比较舒适。
5.特种型旅游。特种型旅游和其他旅游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新、奇、险、少”特征。人类探求自然、亲近自然、战胜自然的激情从来都是暗涌澎湃。对未知的东西,总是抱着一种希望去了解它、去体验它。探险、登山、徒步、自驾车、横渡、穿越丛林、跨越峡谷以至于将来去太空等。这些似乎是人类精神的展现,尤其在现代激烈竞争的经济环境中,人们需要战胜困难的力量,而通过特种旅游活动的实现就能获得这样的信心。
特种型旅游属于运动型旅游,两者的意义不可分割。因此,深受广大青少年和勇敢者的喜爱。我国特种型旅游的开展方兴未艾,成为旅行社产品的全新热点。旅行社利用人们的好奇心理和寻求新生事物的欲望而设计开发的特种旅游,满足了人们磨炼意志、挑战自我、炫耀价值的心理需求。不过,由于特种型旅游的高风险性、高投入性、单一性和时间性,使得参与的人群面较窄,尤其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和开发工作难度很大。所以,它的发展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特种型旅游的趋势已经显露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