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

目录

  • 1 什么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 2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起源
  • 3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条件
  • 4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经典案例

什么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又称斯德哥尔摩效应或者称为人质情结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西方心理学家这样解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起源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与Clark 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这件事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而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的普遍。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经验。以人质为例,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1、是要你切实感觉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胁,让你感觉到,至于是不是要发生不一定。然后相信这个施暴的人随时会这么做,是毫不犹豫。

  2、这个施暴的人一定会给你施以小恩小惠,最关键的条件。如在你各种绝望的情况下给你水喝。

  3、除了他给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它信息都不让你得到,完全隔离了。

  4、让你感到无路可逃。

  有了这4个条件下,人们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警方找来心理学家:三个人质为什么在最后的性命关头都帮匪徒逃命呢?专家深入研究,结论是: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遇上了一个凶狂的杀手,杀手不讲理,随时要取他的命,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恐怖份子对他的宽忍和慈悲。对於绑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就叫“斯德哥尔摩精神症候群”。1974年,美国报业大王赫斯的千金被美国的“新人民军”绑架,最后自己也穿上了军装,参加抢劫银行,感谢恐怖份子。对一个长久的施暴者不杀的恩威,觉得是一种慈悲,不止一两个人质,在地球上,还有长久匍伏在暴政之下的一些古老的民族。他们的苦难太长久,他们已经放弃了自由的希望,不要怪他们为什么甘心自我作贱,他们患了“斯德哥尔摩心理症 ”。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条件

  据心理学者的研究,情感上会依赖他人且容易受感动的人,若遇到类似的状况,很容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通常有下列几项特征: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而通常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会经历以下四大历程:

  1、恐惧:因为突如其来的胁迫与威吓导致现况改变。

  2、害怕:垄罩在不安的环境中,身心皆受威胁。

  3、同情:和挟持者长期相处体认到对方不得已行为,且并未受到“直接”伤害。

  4、帮助:给予挟持者无形帮助如配合,不逃脱,安抚等;或有形帮助如协助逃脱,向法官说情,一起逃亡等。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经典案例

  1977年5月19日,27岁的卡罗离开位于奥勒冈州尤金市的家乡,起程去探访一位住在北加利福尼亚州的朋友。北加利福尼亚州距离奥勒冈州大约有644公里的路程,路上她搭了个便车,车上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卡门龙,妻子叫珍尼斯。半途中,她突然被勒令举起双手,蒙上眼睛,卡罗被带到了一个屋子的地窖里。

  卡罗清楚记得卡门龙把她身上的衣服脱去,一条鞭子抽打在她的身上。以后每天,卡罗先被毒打一顿,然后吊在门檐上,脚尖仅仅踮到一点点地面。卡罗刚开始还拼命挣扎,卡罗最初的一段时间完全生活在黑暗之中,卡门龙特意用金属做了一个双层头罩和像棺材一样的箱子,她在里面不能吃、喝、听、看。卡门龙是一个虐待狂,他崇拜古代的奴隶社会,长期沉迷于带有暴力倾向的色情文学,他把卡罗当成自己的俘虏,而自己就是奴隶主。从卡罗的身上,他得到了征服感和占有感的满足。

  在这个小镇,卡门龙夫妇看起来是极为平凡和不起眼的邻居,他们和平常人一样,白天去上班、购物,晚上回家睡觉。卡门龙在当地的一家木材加工厂工作,他们的邻居评价这是很爱安静的三口之家。但是从来没有人了解这一家子的背景。在邻居的眼里,卡门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他不善和人交友,只喜欢默默一个人干活。卡门龙几年前毕业于当地的一所高中,然后在1973年遇上了当时只有15岁的珍尼斯。珍尼斯患有轻度癫痫病,卡门龙就是看上了她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优点。卡门龙认为,只要有男人肯要珍尼斯,珍尼斯一定会为这个男人付出任何代价。

  卡门龙疯起来的时候会把卡罗的头按在水里,直至几乎窒息,或者接通电线,或者用手扼她的脖子。而鞭打是每天的家常便饭,有时卡门龙还拍下卡罗的照片,然后在家里冲洗。每当卡门龙折磨卡罗的时候,他就会变得异常兴奋。卡门龙还想出了千奇百怪的主意来实施自己的虐待欲,包括在地下杂志上剪下一份据称是出售灵魂的契约,强迫卡罗签下。他还在卡罗的阴唇上穿了一个洞,说这是他们的“结婚戒指”,并说希望有一天可以和她生孩子。当确定卡罗不会试图逃跑时,卡门龙决定要和卡罗结婚。自此,卡罗有了更多的自由,她可以每天去洗澡、干家务活,甚至允许她出外慢跑,而卡罗每次总是会回来。一些邻居也开始看到了卡罗,他们都以为她是这家的保姆。

  1980年,卡罗甚至可以到外面打工。实际上已被绑架了三年的卡罗这时有许多机会可以逃跑,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卡罗被囚禁了7年,直到卡门龙的妻子珍尼斯突然良心发现,加上嫉妒卡罗的“得宠”,帮助她逃离了这个地狱。难以置信的是,卡罗在回到自己的家以后,还一直打电话给卡门龙,他哭着企求她回来,而卡罗向他保证决不起诉他。直到卡门龙的妻子珍尼斯离开了卡门龙,找到了一个心理医生,他们聊了将近2个小时,珍尼斯把故事全部说了出来,心理医生报了警。

  1984年11月,卡门龙被正式逮捕。在法庭上,主控官描述了卡门龙最喜爱的一部电影,片中讲述了一个虐待狂绑架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并把她变成一个顺从的性奴。这个女孩最终变得忠心耿耿,甚至为她的“主人”牺牲了生命。主控官试图以这种戏剧化的形象,向陪审团证明卡门龙如何深受这部电影的影响,而卡罗也和片中的女孩一样,被卡门龙完完全全洗了脑而丧失了个人的意志。此外,压在卡罗身上的是一种无形的恐惧和枷锁,因为害怕报复,所以她一直不敢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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