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招标是指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预先确定债券的发行利率,认购人接受招标书中规定的利率,在投标时只申报投标数量,发行人按各认购人投标数量加权分配中标数量。
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以数量为标的进行投标,如投标量超过招标量,则按比例分配;如投标量低于招标量则按实际招标量确定中标量。
由于数量招标的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事先确定,因此就利率生成方式而言仍属于非市场化操作,其市场化仅体现在招标数量的生成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