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保险(Policy Insurance)
目录
|
政策保险是指政府由于某项特定政策的目的以商业保险的一般做法而举办的保险。例如,为辅助农牧、渔业增产增收的种植业保险;为促进出口贸易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保险通常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官方或半官方的保险公司具体承办。例如,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办的。
政策性保险一般具有非盈利性、政府提供补贴与免税以及立法保护等特征。
政策保险的种类包括社会政策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两大类别,具体项目有社会保险、国民生活保险、农业保险、进出口信用保险等。
1、社会政策保险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干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秩序,贯彻社会公平原则而开办的,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对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2、经济政策保险
经济政策保险是国家从宏观经济利益出发,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施保护政策而开办的保险,它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存款保险等。
1、法令规定强制民众投保或强制保险公司不得拒保。
2、由一般商业保险公司或是政府另订专法设置机构承办该项业务。
3、政策性保险仍为私法契约关系,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仍应适用私法规定。
4、部分保险已设有独立账户,保险人必须以专款专用、无盈无亏方式经营。
5、仍以要保人有订立契约意思为契约生效要件。
6、为实现某些公益政策,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具有代位权的行使。
7、具有浓厚社会安全的政策性目的。
8、政府补助该类保险保险费为推动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