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关系

目录

  • 1 什么是政府公共关系
  • 2 政府公共关系的目标和任务[1]
  • 3 政府公共关系的塑造[1]
  • 4 政府公共关系的内容和途径[1]
  • 5 相关条目
  • 6 参考文献

什么是政府公共关系

  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构,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以及代表国家管理的各级权利机构,它对国家各方面事务行使着指导、管理、监督、协调、保卫和服务等基本职能

  所谓政府公共关系,是指以政府作为行为主体,利用各种信息传播手段与民众进行双向的信息沟通,以争取民众的支持、信任与合作,从而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各类活动

  在企业公关如火如荼的时候,政府公关也浮出水面。2001年12月27日,上海市优秀公关案例评选中,浦东新区政府与黄浦区建委两个公关项目双双获得上海市优秀公关金奖。据悉,政府公关项目获奖,在全国也是头一回。专家评论说,其意义远远超过了获奖本身。它表明,政府越来越注重对自身形象的塑造。一个现代化的政府将是一个互动的政府,是一个注重民众参与沟通的政府。注重沟通与互动,将成为一个现代政府的重要标志。作为与公众沟通的强有力手段,公关正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众所周知,北京申奥成功,良好的公关功不可没。事实上,政府公关,不仅被当成政府从事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方法,也被看成是社会政治生活民主化程度的一个标尺。

政府公共关系的目标和任务

  政府形象的好坏,特别是政府美誉度和可信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众对政府的接受、亲近和支持的程度,对各级政府基本职能的充分发挥至关重要,是政府公关活动乃至全部行政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是现代政府公共关系目标和任务。

政府公共关系的塑造

  现代政府公共关系应该塑造怎样的政府形象呢?

  1、全面发展的政府形象。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和政治文明同步发展和同步推进,是现代政府形象的主要特征。而在一些地方政府那里,抓物质文明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部署得当、措施有力;而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还存在差距;展现在公众面前的,不是全面发展的政府形象,而是一个残缺不全、畸形发展的政府形象

  2、“形神兼备”的政府形象。

  现代政府不仅要有华丽的外观,更要有良好的内在气质。

  “形”主要是指能够直观地体现政府价值的外在的物质层面的形象要素。它既包括良好的基础设施,如良好的市容市貌、卫生的城乡环境、便捷的交通、齐全的公共设施等,又包括发达的物质建设成就,如合理的产业结构、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较高的发展成就、强劲的发展潜力等。

  “神”是指能体现政府形象的精神层面要素,真正打动和吸引公众的内在气质。它包括:展现“廉洁政府”形象的克勤克俭,廉洁奉公;展现“法治政府”形象的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展现“服务政府”形象的快速高效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等。

  这些要素不仅使政府形象更加富有神采,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是应予以高度重视并精心加以塑造的政府形象要素。但在实践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还存在着重“形”轻“神”,有“形”无“神”的现象,因而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同与支持。

  3、“表里如一”的政府形象。

  现代政府除了拥有华丽的外在形象以外,它还必须有与外表相一致的健康的躯体和强劲的活力。一方面,作为政府形象“器官”形态的各内部机构应能良性运行,另一方面,更要求作为政府形象“细胞”形态的政府组成人员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身形象的塑造,并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工作,从而使得政府形象表里如一、活力四射。

  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整体形象与个体形象的一致性并未得到充分重视,有些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表面上,奉公廉洁、一本正经,但私下里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口头上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但实际上官僚主义、独断专行。虽然这只是政府肌体上少数“细胞”地变异,但是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整体形象,降低了公众对地方政府形象的认同和接受程度。

  4、真实可信的政府形象。

  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其公关活动的客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其展现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应该真实可信。要克服某些地方政府在输出政府形象时,弄虚作假和功利主义思想严重的现象。

  首先是要克服“重外轻内”的现象。当前多数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向外部公众输出自己的形象,而忽视对内部公众的公关努力。错误地认为内部公众对“自己”的理解和支持理所当然,要不然,也可以通过非公关的如使用强制的行政手段来做到这一点。

  其次是要克服“重优轻弱”的现象。现实中一些处于优势地位的公众,如上级领导、上级政府中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等,他们对地方政府的发展,对地方政府建设成就的评价,乃至对地方政府领导人的政治前途等,都能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优势公众成了地方政府公关的重点,如通过经常汇报工作、邀请来指导工作、私下交往等方式向他们输出政府形象。而其他处于弱势地位的公众,则经常地被排除在地方政府的视线之外。

  第三是克服“有名无实”的现象。有些地方政府过于追求形象的知名度、美誉度,而忽视或损害了政府形象的可信度。如,经济效益报盈不报亏、社会发展报喜不报忧等现象十分普遍。有名无实,久而久之,公众对政府形象的可信度必然降低。

政府公共关系的内容和途径

  1、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协商对话。

  政府作为社会组织,它拥有制定政策、颁布法令、强制执行等特殊权力。为了克服政府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命令主义和腐败现象,既需要政府自身的不断完善,又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协商对话,是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迫切要求。

  通过政务公开,协商对话,可以提高政府机构的工作效率,可以使政府机构吸收和集中广大民众的智慧与力量,做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决策的失误,人民可以更多地了解政府工作的各种情况,理解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然性。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水平,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认同、配合、服从和支持。

  2、传播政府信息,倾听公众呼声。

  首先是及时向社会大众传播政府机构的有关信息。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如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发布文件、张贴告示等,把政府重要的活动情况及本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向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作传播。

  其次是开辟政民之间的多种联系渠道,认真倾听公众呼声,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借以了解公众对政府的印象,并以之作为施政参考。如建立“市长信箱”、“专线电话”、“首长接待日”等联系形式,以尽可能多地加强与公众联系。

  第三是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一方面扩大对政府的宣传,另一方面加强“舆论监督”。

  3、加强廉政建设,贯彻执政为民思想。

  勤政廉政是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廉政建设、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清除腐败现象和纠正不正之风是完善政府形象迫切要求。

  首先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使廉政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其次要贯彻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一切为了人民的意识。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特别领导干部素质,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益,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踏踏实实为民众解决实际问题,讲信誉、办实事,办好事,谋实利。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1.3 1.4 出自:安徽理工大学.《公共关系学》[M].第七章 公共关系的类型
  2. 赖庆梅.试议政府公共关系工作要点
阅读数: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