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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性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在收不抵支情况下出现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的风险。收支性筹资风险是一种整体风险,它会对企业债务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从这一风险产生的原因看,一旦这种风险产生即意味着企业经营的失败,或者正处于资不抵债的破产状态。因此,它不仅是一种理财不当造成的支付风险,更主要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当造成的净产量总量减少所致。出现收支性筹资风险不仅将使债权人的权益受到威胁,而且将使企业所有者面临更大的风险和压力。因此它又是一种终极风险,其风险的进一步延伸会导致企业破产。
在负债不变的情况下,亏损越多,以企业资产偿还债务的能力也就越低,最终的收支性筹资风险表现为企业破产、解散清算时的剩余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因而这种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一种整体风险,它对全部债务的偿还都产生不利的影响。
(2)它不仅仅是一种支付风险,而且意味着企业施工经营的失败。它不仅源于理财不当,而且主要源于施工经营不当。
(3)它是一种终极风险,一旦出现收不抵支,不仅债权人的权益难以保障,而作为所有者承担的风险更大。
(4)一旦出现这种风险,如果企业不加强管理,企业今后的再筹资将面临更大的风险。
对于收支性筹资风险,企业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优化调整资本结构,从总体上减少收支风险。
收支性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资本结构安排不当形成的,如在资产利润率较低时安排较高的负债结构等。因此必须优化调整资本结构。
从静态上优化资本结构,增加企业主权资奉的比重,降低总体上债务风险。
从动态上,则从资产利润率与负债利率的比较入手,根据企业的需要与负债的可能,自动调节其债务结构,加强财务杠杆对企业筹资的自我约束。即在资产利润率下降的条件下,自动降低负债比例,从而减少财务杠杆系数,降低债务风险;在资产利润率上升的条件下,则与前相反。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扭亏增盈,提高效益,以降低收支风险。
无论从企业债务的总量上看还是从期限上看,只要企业有足够的盈利能力,加强经营提高效益,企业的收支性风险就能降低。当然,从筹资角度,通过合理的利率预期,灵活地调整利率也是提高企业筹资收益的一种可行的方法,因为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本成本,减径利息支付压力。在具体工作中,通常在利率预期趋于上升时,采用固定利率制借入款项;在利率预期趋于下降时,采用浮动利率制灵活筹资。
3.实施债务重整,降低收支性筹资风险。
当出现严重的经营亏损,收不抵支并处于破产清算边缘时,可以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实施必要的债务重整,具体包括将部分债务转化为普通股票、豁免部分债务、降低债息率等方式,使企业在新的资本结构基础上起死回生。从根本上讲,债务重整不但减少了企业的筹资风险,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债权人的终极破产风险。因为,债权人之所以提出同意债务重整,是出于通过重整使债权人权益损失降到最低的动机,当重整损失小于直接破产造成的权益损失时,对债权人来说,重整就是有必要的,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