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应计折旧是指到评估当时所发生的所有折旧,包括起因于物理、功能与经济的退化等。
在重置成本会计中,应计折旧是指现实中已经发生了的被评估资产与现时同类新型资产相比较所存在的缺限或不利影响,它应当包括所有原因的价值损失,既包括资产本身招致的缺限,也包括资产以外社会经济环境因素对资产的影响,资产评估中要对它们作出准确的估计往往难度较大。
应计折旧是在资产评估时,由于资产在实体、功能或经济方面等原因而失去的价值。这与会计当中的应提折旧不同。应计折旧的产生可以分为有形损耗、功能性损耗和经济性损耗。有形损耗是指资产由于在生产中使用或受自然力的作用,所引起的资产实体上的磨损、失效而造成的资产在价值上的减少。功能性损耗是由于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引起的资产贬值。经济性损耗是指经济环境给资产价值带来的损失,如市场疲软、企业开工不足等给资产价值带来的不利影响。一般而言,资产的价值等于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应计折旧。因此,对重置成本和应计折旧的计算就是成本法的最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