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机构贷款

对金融机构贷款(Loans to financial institutions)

目录

  • 1 对金融机构贷款[1]
  • 2 对金融机构贷款的内容[2]
  • 3 相关条目
  • 4 参考文献

对金融机构贷款

  对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发放给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通常发生在代理行之间。

对金融机构贷款的内容

  对金融机构贷款主要包括对往来银行、外国银行、投资银行、储蓄放款协会、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性公司的贷款。尽管大多数金融机构均通过出售商业票据来筹集资金并发放贷款,但仍要从其他商业银行借入短期资金。为了保证短期融资的需要和已签发的商业票据能够到期偿付,这些金融机构常与几家大的商业银行订立贷款限额协议,并可以在贷款限额以内随借随还,贷款的利息收支可以相互抵销。由于具有信贷限额协议的保证,再加上多为短期性需求,所以这类贷款通常是无抵押的贷款。在利率上也相对比较低,对于大的金融机构,通常采用基础利率再加上补偿额或协议承诺费的办法加以确定。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藏南宁.新编金融审计实务.中国物价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版.
  2. 邓世敏主编.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0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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