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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负债是根据现行财务制度结算程序暂时保留在企业内部的一部分经常性的延期支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应交税金、预提费用以及其他应付款等。
支付间隔期是指前后两次支付费用间隔的日数。每月支付一次,间隔期为30天;每季支付一次,间隔期为90天。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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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烟台市水泥厂计划2003年应付税金126 000元,按月缴纳:计划年度内每月应付管理费8 000元,按月交清。则定额负债数为:
应付税金定额负债=
应付管理费定额负债=
两项定额负债合计=5250+4 000=9250元
也就是按应付款项目的结算日期和支付日期之间的间隔日数核定。其计算公式为:
应付款定额负债= | 计划期应付款金额 |
X 最低占用天数 |
计划期日数 |
例如:福山区地毯厂应付增值税款月末一次性结算,地方税务局规定次月五日交清,最低占用天数是五天。该厂2003年度应付增值税为48000元,每月税金在次月五日兑付。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增值税定额负债=
通常按上年度平均余额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某项定额计划负债数= | 某项上年度每月月末平均余额之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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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烟台市猴头啤酒厂2003年度包装物押金每月月末平均余额之和为48684元,其定额负债为:
包装物押金定额负债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