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第斯集团

安第斯集团(Andean Group/Andean Community)
安第斯集团(Andean Group/Andean Community)

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omunidadandina.org. 英文

目录

  • 1 安第斯集团的简介
  • 2 安第斯集团的宗旨
  • 3 安第斯集团的组织机构
  • 4 安第斯集团的主要活动
  • 5 安第斯集团的对外关系
  • 6 安第斯集团与中国的关系

安第斯集团的简介

  安第斯集团又称安第斯条约组织,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地区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1969年5月26日,玻利维亚、哥伦比亚、智利、厄瓜多尔和秘鲁五国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签署《安第斯区域一体化协定》,后称《卡塔赫纳协定》,成立了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1969年10月16日协定生效后,改称安第斯条约组织。   

  1973年2月13日委内瑞拉加入。1976年10月智利宣布退出,1992年9月,秘鲁中止对伙伴国承担经济义务.1994年5月,5国达成了于1995年1月1日建成安第斯自由贸易区。1995年9月5日,安第斯集团总统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建立安第斯一体化体系。1996年1月,秘鲁政府宣布全面加入安第斯一体化体系,承担成员国所有义务。1996年3月9日,易为现名。2006年4月,委内瑞拉因秘鲁和哥伦比亚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而退出该组织。故现在只有哥伦比亚、秘鲁、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4个国家。巴拿马和墨西哥为长期观察员,智利被接受为伙伴成员国,但还不是正式成员国。智利、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为联系国。现在巴拿马亦有意加入CAN。至2007年7月1日成员国4个有:秘鲁、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和哥伦比亚。总部设在秘鲁首都利马。

安第斯集团的宗旨

  该组织的宗旨是促进成员国之间平衡和协调地发展,取消成员国之问的关税壁垒,组成共同市场,加速经济一体化进程。

安第斯集团的组织机构

  机构包括: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安第斯储备基金会、安第斯议会、安第斯法院、安第斯开发公司、经济和社会顾问委员会、外交部长理事会和总秘书处。

  (1)总统理事会(1995年以前称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最高决策机构,确定该组织一体化进程的方向。每年开会一次。

  (2)外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负责协调成员国的对外政策。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3)总秘书处:取代原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是安共体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安共体同其他一体化组织对话。秘书长由各成员国外长选举产生,任职四年,最多可连任一届。秘书长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它职,不得要求、接受任何国家政府和国际机构的指示;若犯有严重错误,经全体成员国同意可予撤换。

  (4)安共体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总统任命的全权代表组成。同外长理事会一同负责制定一体化政策,协调和监督该政策的落实,并可以召集其它各部部长举行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有关部门政策。

  (5)安第斯议会:1979年10月25日成立,系安共体的咨询机构。由每个成员国议会各派五名议员组成,任期不得超过五年。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总部和常设秘书处设在秘鲁首都利马。

安第斯集团的主要活动

  主要活动:

  20世纪90年代前

  20世纪90年代

  21世纪

安第斯集团的对外关系

  先后与墨西哥(1972年10月)、阿根廷(1972年11月)、西班牙(1973年6月)、欧洲共同体(1983年12月)建立了混合委员会,同巴拿马签署了合作协定。

安第斯集团与中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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