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reater Mekong Subregion Economic Cooperation Program;G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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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指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推动下,由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个国家共同发起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称GMS)机制。其面积256.8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26亿。其宗旨是加强次区域国家的经济联系,提高次区域的竞争力,推动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是湄公河开发三个国际合作机制中起步较早,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机制。自1992年迄今,亚洲开发银行为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提供贷款7.7亿美元,帮助融资2.3亿美元,已经在运输和能源领域完成了9个项目。9年多来,亚洲开发银行还向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项目提供了32个、累计250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亚行除向湄公河开发项目提供技术援助外,还利用自身的影响和担保作用,呼吁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私人投资者为这些备选项目提供融资。湄公河沿岸各国政府也十分重视亚洲开发银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项目。目前亚洲开发银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重点是加强次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贸易投资政策等软环境建设。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先后在柬埔寨金边、中国昆明和老挝万象举行过三次领导人会议。在前两次领导人会议上,通过了《次区域发展十年战略框架》。在2008年3月举行的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六国领导人签署了《领导人宣言》,并核准了《2008年至2012年GMS发展万象行动计划》。
该合作机制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部长级会议,自1992年起每年一次,至今已举行过10次。其二是司局级高官会议和各领域的论坛(交通、能源、电讯)和工作组会议(环境、旅游、贸易与投资),每年分别举行会议,并向部长级会议报告。
大湄公河次区域涉及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面积256.8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2亿,连接中国和东南亚、南亚地区,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贯穿大湄公河次区域的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一条重要的国际河流,中国境内段称为澜沧江,中国境外段称为湄公河。澜沧江-湄公河发源于中国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自北向南流经中国青海、西藏、云南三省区和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五国,于越南胡志明市附近注入南中国海,全长4880公里。
大湄公河次区域涵盖了多种气候类型,又兼具多种地理特征,蕴藏着丰富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经济潜能和开发前景巨大。次区域内居住着多个民族,建筑、风情、服饰、宗教习俗各不相同。次区域各国还拥有不少名胜古迹,包括中国的丽江古城,缅甸的仰光大金塔,老挝的琅勃拉邦古都,柬埔寨的吴哥窟,泰国的大王宫和越南的下龙湾等。
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其中柬埔寨、老挝和缅甸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列。近年来,次区域各国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
决策机构:
GMS最高决策机构为领导人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各成员国按照字母顺序轮流主办,目前已举行四届。GMS日常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下设高官会、工作组及专题论坛等。
秘书处:
GMS秘书处职能由亚行承担。
一、大经贸战略
大经贸战略就是边贸和大贸、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一起上,努力扩大商品和服务领域的出口规模。次区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泰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已进入工业化阶段,而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等4国尚属于农业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了次区域消费需求的多样性和消费层次的多元化,既有一般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市场需求,也有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品需求,所以次区域国家贸易市场广阔,大西南各省区市要加强合作,扩大对次区域国家的产品出口。另外,服务贸易的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对外贸易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中,各成员国所提出的服务项目有150多种。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已超过一般商品贸易。大西南各省区市与次区域各国有着良好的服务贸易合作条件,加强相互之间的服务贸易合作,将会进一步促进双方的对外贸易。
二、走出去战略
走出去战略就是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在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影响日益增大的世界潮流中,各跨国公司通过其海外机构向各市场生产发送的货物已超过世界出口总量,这意味着在国内生产后再出口的传统方式已不是唯一的方式,甚至已退居其次。因此,要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逐步扩大对次区域国家的投资,在出口产品的同时,审时度势,通过技术输出、合资等,在次区域国家建厂,建立海外的生产体系、销售网络和融资渠道,以便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掌握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权,不断增强我们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这方面云南省在次区域国家已有成功的典范。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 200万美元,于1998年以BOT方式在缅甸建成了年产30万根水泥轨枕的工厂,带动了成套设备和原材料的出口,每年可创汇数百万美元,使产品由地产销变成产地销,节省了运输费用,提高了竞争能力。
三、发展特色经济战略
发展特色经济战略就是合作开发不能面面俱到,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新的发展观,改变过去有什么资源就开发什么产品的传统发展模式,转变为发展本区域内有比较优势、有特色的产业。本区域内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源丰富而且有市场的产品和产业,如老挝的钾盐和老、缅的木材,有丰富的资源且产品又是我国急需的。云南澜沧江水电资源的开发,开发条件好,在次区域国家有市场且送电距离又短。二是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大西南地区是连接我国与东南亚、南亚的大通道,所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船舶修造、客货运输等,仅管投资大,回收周其长,但是最具发展前景的领域之一,投资者肯定会得到丰厚的回报。三是国际社会对本区域关注的项目。如境外毒品替代种植。20世纪90年代以来,云南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联合国禁毒署的重视和赞扬,并表示要在项目和资金方面加强与云南的合作,开展大规模的替代种植。该领域的合作不仅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可以减轻毒品危害,而且也会产生重大经济效益,中方完全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把境外毒品种植地区发展成为农副产品基地和经济作物基地,发展特色农业。四是能够形成共振点的产业。这样的产业能够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容易建立起多边合作关系。这方面的产业如旅游。本区域范围内,无论是次区域国家还是西南六省区市七方,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并独自特色,旅游业的合作前景广阔。
四、“内外合作”战略
“内外合作”战略指大西南联合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实行全方位开放,不仅是大西南各省区市与次区域国家之间的合作,还要积极与国内其他省区市特别是我国的东部地区,以及次区域外的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合作,不搞排他,以项目为依托,开展有多形式、多渠道的双边或多边的合作,以便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扩大合作规模,创造新的贸易投资机会。早在1992年田纪云副总理在西南五省区七方经济协调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就指出,东南亚和南亚有10多亿人口,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市场。要进入这个大市场,就西南地区经济发展现状而言,靠一个省、一个地区独自去闯,势单力薄。但大西南地区如果联合起来,形成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共享、共同对外的经济格局,就可以形成很大的经济实力,不仅能开拓东南亚及南亚市场,而且还可以进入欧美更广阔的市场。坚持“内外结合”的战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如云南与上海联合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已成为两省市合作的一项内容。
早在1997年1月两省市签署的《上海—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协作“九五”计划纲要》中就提出要“联合推进澜沧江流域开发。上海将积极推动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澜沧江沿岸港口、澜沧江流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设计、工程承包和建设”。1999年12月两省市签署的《上海、云南对口帮扶协作领导小组第三次联席会议纪要》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发挥两地优势,联手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开发”,并决定适当时候联合在昆明举行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开发研讨会,引导上海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参与次区域合作开发。这种合作在“九五”期间已收到了一定成效。上海静安区政府、昆明国际技术合作公司、上海铁路局三家全股在缅甸仰光成立了“仰光上海国际商场”,1996年6月开业以来,在仰光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中国日用百货商品进入缅甸市场创造了条件。1998年,云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与上海吴淞船厂合作,与缅甸交通部签订了制造两条近海客轮的定单,价值1 550万美元。第一艘440座客轮已于2000年初交付缅甸使用。该客轮质量好、造型美观、设计合理,受到了缅方的欢迎。
中国一贯重视GMS,积极参与 GMS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并结合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需求不断提出务实合作倡议,与次区域各国的合作不断深化,为次区域以及亚洲地区的繁荣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云南和广西是中国参与GMS合作的主要省份。2002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了GMS首次领导人会议。2005年,中国在云南昆明主办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时任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2008年3月,时任温家宝总理出席了第三次领导人会议。2011年12月,时任国务委员戴秉国出席了第四次领导人会议。
自2008年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以来,中国政府继续为GMS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参与交通、电力、电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卫生、旅游、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禁毒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02年11月3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并就加强次区域合作的重要性等问题作了主旨发言。会议批准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战略框架》,并决定其后每三年在成员国轮流举办一次领导人会议。会后,有关国家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
2005年7月4日至5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昆明举行,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并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会议围绕“加强伙伴关系,实现共同繁荣”的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广泛共识,确立了以“相互尊重、平等协商、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为主要内容的合作指导原则,并发表了《昆明宣言》。与会六国领导人还签署了便利客货运输、动物疫病防控、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和电力贸易等多项合作文件,批准了贸易投资便利化行动框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建设等多项合作倡议。
2008年3月30日至31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六国领导人围绕“加强联系性、提升竞争力”的主题,就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运输便利化,构建伙伴关系、促进经贸投资,开发人力资源、增强竞争力,可持续的环境管理,次区域合作与发展伙伴关系等六大方面的合作构想交换意见。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就加强次区域合作阐述中方倡议主张。与会各国领导人签署了《领导人宣言》,指出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未来行动的方向,提出2008-2012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行动计划。与会领导人还签署了《实施次区域跨国电力贸易路线图谅解备忘录》以及《经济走廊可持续与均衡发展谅解备忘录》等一系列合作文件。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迎来新的发展时期
2011年12月19日至20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将在缅甸内比都举行,会议的主题是“超越2012:建立新十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战略发展伙伴关系”。会议通过了内比都宣言,还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十年(2012-2022)战略框架》,为次区域未来十年合作发展确定了大方向,规划了新蓝图。国务委员戴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