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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票据诈骗主要指假汇票、假本票、空头支票、假旅行支票等以欺诈手段的诈骗行为。
具体有如下诈骗手段:
2、伪造早已倒闭银行的汇票行骗。
3、向银行购买小额汇票,将汇票复印后涂改金额数字,把小额改大额,再复印传真给出口商,诱骗出口商发货。
4、进口商在银行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却向银行申请签发巨额空头支票。
5、冒充存款户假造支票。
6、盗用银行名义签发银行汇票。
7、伪造银行担保函和支付通知。
1、在做托收票据业务时,要充分注意和了解出票人和付款人的资信以及票据的真伪性。一些非纽约付款的美元票据,归收期会较长,应更为小心。
2、收到票据不等于收到货款,应先委托银行收妥货款后才可发货。
3、对新客户,应先调查资信,确认可靠后再开展业务。
4、牢牢掌握货权,不收妥货款,不放货。
5、对客户交来的各种票据的签字、纸质及其内容要素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仔细核对和辨认。
6、对以汇票预付货款的交易,应避免用空运方式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