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外商独资经营是指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方投资,外国投资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它一般以一个全外资企业的形式存在。在现实中,一般是跨国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外商独资经营的特点是完全由外商出资兴办企业,外商掌握了人,财、物和产、供、销的权力,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在这类企业里工作的职工基本上属于雇佣劳动者,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益的和必要的补充。
东道国在外商独资经营模式下可以得到的益处是:
第二,东道国对企业的介入主要是劳动力,东道国可以通过这种渠道解决就业和从现代企业运作模式中获取现金的管理经验。
第三,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带动东道国经济的增长。
第一,东道国要对这部分资本的流入进行引导,避免重复引入和盲目引入,引入的产业应与本国经济发展相一致,第二,尤其应注意环境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