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帐收回

坏帐收回 (bad debt recovery)

目录

  • 1 什么是坏帐收回
  • 2 坏帐收回的核算[1]
  • 3 坏帐收回的处理方法[2]
  •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坏帐收回

  坏帐收回是指应收帐款帐户被认定为无法收回而注销后, 过一段时间可能又收回了。

坏帐收回的核算

  已经确认并已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重新收回的经济事项。在核算时应注意:坏帐收回应借记该项应收帐款,贷记坏帐准备管理费用,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帐款。而不应直接从银行存款科目转入坏帐堆备科目,同时不直接冲减管理费用

坏帐收回的处理方法

  (一)直接冲销法下坏帐收回的会计处理

  这种情况下先将注销的分录转回,再作收款发前例中,1993年已注销18000元坏帐,其中一户经营情况好转,于1993年终还回欠款2000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客户名称  2000

  :管理费用——坏帐损失  2000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应收帐款——额户名称  2000

  编制两个分录,是为了反映坏帐注销又收回的丈程,也有利于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

  (二)备抵法下坏帐收回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了反映坏帐收回的全过程,也需要作两笔分录:

  :应收帐款——客户名称

  贷:坏帐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客户名称

参考文献

  1. 邵以智,付志钦主编.建筑会计辞典[M].ISBN:7-112-03869-3/F407.967.2-6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 王淼浩,闫敦实主编.当代中国经济大辞库 能源经济卷[M].ISBN:7-5017-2595-0/F12-61;F407.2-61.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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