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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决算是各级地方政府经一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最终结果的会计报告,是国家决算的构成部分。
在我国,它为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市、县、乡(镇),以及自治区和个别省属自治州的决算的统称。省级本级决算及其所属州、市、县、自治县、区总决算汇总而形成省总决算;县级本级决算及其所属乡镇汇总而成县总决算。地方各省总决算汇总组成地方总决算。各级地方总决算,由同级各主管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国营企业财务决算、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所属下级总决算构成。地方决算由地方财政部门汇总审查,编制草案,并自下而上汇报,由财政部汇编成地方决算草案并汇人国家决算草案,按法定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