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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口国检验,又称为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指在产地检验出口商品。
在出口国检验又分为产地检验或工厂检验和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两种:
由产品制造工厂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在产品出厂前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只承担产品在离厂前的责任,至于运输途中的品质、数量变化的风险,概由买方负担。在采用这种做法时,有的还允许买方代表在产地或发货地监造或监装,这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习惯做法,已为我国《商检法》所肯定和采纳。
出口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前,以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货物后出具的品质、重量、数量和包装等检验证明,作为决定商品品质和重量的最后依据。这叫做以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为准(Shipping Quality、 Weight or Quantity as Final)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可以进行复验,但无权再对货物的品质、重(数)量提出异议。这一规定显然对卖方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