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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人格化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格的培养和形成过程。
以往传统的经济理论有一种误解,往往认为人格化是个人主义的东西,甚至说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其实,马克思提出的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的命题,并不是必然与资本主义相联系的,而是作为一般的理论命题来使用的。马克思在提出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的同时指出:“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3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认识到了市场经济的人格是与资本主义的人格相互一致的,资本主义的经济人格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自发性,适应市场、追求高额利润是它的一种本能,不需要培养、不需要灌输,甚至不需要学习。
当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讲的人格化并不与我们所讲国有资本人格化完全相同,马克思的人格化着重于经济人格的表现方面,着重于经济关系对人的关系的决定方面,着重于市场主体、经济主体对社会关系的接受方面。国有资本人格化的特点在于他的主动性、自觉性。
国有资本人格化的核心问题是集体经济人的培养问题。集体经济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它与一般经济人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比如,集体经济追求的利益最大化首先是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其次才是个人利益、本位利益。集体经济人比一般经济人具有更大的社会理性;集体经济人比一般经济人具有更大的建设性;等等。
国有资本人格化作为国有资本自觉学习经济人的过程,自觉培养自己的经济人格的过程,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艰巨的社会工程。因此,对国有资本人格化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全面准确理解国有资本人格化,重点在于把握三个方面的问题,即解决两种关系、完善五个机制、落实三大任务。
(一)解决好两种关系
国有资本在自觉适应市场竞争、学习和锻炼市场竞争本领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两个关系。
一是学习和继承的关系。学习在当前主要是学习资本主义经济人的竞争和管理方法、技术、技巧,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继承主要是指继承和坚持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继承和坚持国有企业几十年来积累下来的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经验。历史的发展是在多元的碰撞、融合中不断前进的,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发展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学习了不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从而大大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科学化的水平,缩短了我国企业管理与发达国家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差距。学习是前进的基础,是发展的动力;学习是国有企业变为国有资本的主要门槛,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学习不是某个时期的特殊任务,而是一个历史性的任务。
二是培养和实践的关系。培养是指教育、培训、灌输等理论学习工作。国有资本人格化因为要造就的是一个集体经济人,所以它不是一个自发的形成过程,必须是一个自觉的培养过程。因而教育灌输对他来说显得十分重要。这里,我们所讲的教育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知识、技术的教育;二是理想、信念的教育。国有资本人格化的重点和难点不是知识、技术教育,而是理想和信念教育。市场经济原则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只具有间接的一致性,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直接矛盾性。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在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影响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显得有些苍白无力。我们必须清醒,必须认识到理想、信念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必须认识到集体经济人的形成与否,关键在于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是否建立起来了。
对国有资本进行教育和培训,仅仅是国有资本人格形成的第一步。国有资本人格的参天大树,只有通过市场实践的浇灌才能迅速长成,只有经过市场实践的洗礼才能茁壮成长。学习资本主义、形成集体经济人的“经济人”性格,必须依靠市场实践。抛开市场实践妄谈人格化只能使国有资本人格化陷于海市蜃楼之中,使国有资本人格化的理论成为管看不管用的银祥蜡枪头。
(二)完善五个管理机制
国有资本人格的教育培训和形成,不仅基于学习、教育和市场实践,而且基于必要的管理机制和生长机制。国有资本人格的形成过程,必然也是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的完善过程。
1.委托代理机制。委托代理关系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关系,是关系企业效率发挥的重要因素。委托代理机制实质上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有企业,是两个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关系,委托人是所谓的资本所有者即资本家,代理人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即企业家或叫经理阶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形成的企业自利机制和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结构,委托代理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国有企业之中。从形式上看,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和私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并无多少差异,都存在一个委托人如何监督管理代理人,代理人如何贯彻落实委托人意志和利益的问题。但是在实质上,两种代理关系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从社会性质上看,资本主义的代理人问题源于经济人的本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阶层之间利益分配的问题,他们在阶级和社会决策等其他重大问题上,利益和意志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的代理问题是工人阶级内部利益一致基础上的激励问题、效率问题,虽然它关系着国有企业的效率和发展,是一个重大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但是它不是不可以克服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渐完善和集体经济人的建立,国有企业的代理问题一定会得到圆满解决。
2.约束激励机制。约束和激励机制是任何经济制度都必须加以解决的运行规则。市场经济的一大优势和强项就是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约束机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通行的约束激励机制可以概括为市场价格机制,即它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完善的市场和价格对经济人的行为的约束激励。无疑,市场经济首先肯定的是市场和价格的约束激励。但是,这种约束激励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市场和价格的约束激励具有效用有限性。二是市场和价格的约束激励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机会主义倾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引入市场和价格约束激励机制时,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克服了资本主义约束激励机制的缺陷。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不是纯粹的经济人,而是一个集体经济人。它在对利润目标、利益目标等响应的同时,也重视社会目标、精神目标、道德目标,并把这些非利益目标作为有效约束激励方式之一。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注重使用物质手段约束激励时,更注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培养和教育,更注重从动机上进行约束和激励。
3.教育培训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是任何经济形态对它所具有的经济人格的训练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一种新型人格,即集体经济人,它不仅应该有高超的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本领,而且应该具有牢固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水平。因此,集体经济人的教育培训必须重视思想、道德的内容,必须把理想、信念作为教育和培训的主要方面之一。
4.选拔任用机制。不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存在一个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人的选拔任用问题。但是,在具体的选拔任用过程中两种市场体制具有很大的区别。一是选拔的标准不同。资本主义执行的是经济人的标准,看重的是技术层次上的能力;社会主义执行的是集体经济人的标准,不仅看重技术能力、才学知识,同时看重道德、思想、信念等非技术因素。二是选拔任用的范围不同。资本主义选拔任用的范围定格在劳动力市场上,选拔的无非是两种人,企业经营管理者即企业家和工人。国有企业除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选拔外,还必须解决国有资本代理人的问题,即国有资本家的问题、谁可以代理行使国有资本收益权的问题。三是选拔任用的方式不同。资本主义采用的是市场选择的方式,用劳动力市场解决企业的员工问题。社会主义重视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有效作用,同时还重视其他手段在企业员工选拔任用中的应用。
5.监督管理机制。监督和管理是任何经济形态保证市场主体依法行事的必要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要充分重视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健全。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还处在初建阶段,因此我们要善于学习借鉴资本主义现有的、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方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但要重点认识监督管理二重性的问题。也就是说,监督管理作为技术层次的问题,具有自然属性,具有不同社会制度的通用性;作为社会制度层次的问题,它具有社会属性,具有不同社会制度的对抗性、矛盾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本质区别的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作为与私有企业有着本质区别的经济单位,其对监督和管理基本原则的要求也就会与资本主义的要求存在一些本质的差异。比如,国有企业的工人群众是企业的主人翁、国有企业更重视生产的社会效益等性质,要求国有企业的管理不能原样不动地照抄照搬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泰罗制,必须更加重视人本管理和民主管理,重视职工经营管理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三)完成三大任务
国有资本人格化是一个具有集体精神内涵的概念,其形成过程是一个集体实践的过程。国有资本人格化作为集体经济人的形成过程,最终要落实到国有企业的主人——工人阶级身上。国有企业中的工人阶级,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代表、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者、国有企业的职工。因此,国有资本人格化要实现三大任务,即培养出社会主义的“资本家”、社会主义的企业家和社会主义的企业职工。
培养社会主义的“资本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任务。在一定意义上说,资本主义不存在培养资本家的问题,资本家作为资产阶级的人格是天生的、是本能的,不学而知,不教而能。与资本主义情况相反,社会主义不能也不会自发地产生“资本家”,必须有意识地进行培养、教育、锻炼,也就是说进行国有资本人格化过程。因为,其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格是集体经济人,它既不是计划经济下的集体主义人格,也不完全是市场经济下的经济人的人格,而是两种人格的复合,必须经过教育、培养过程。其二,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既具有一定的融合性又具有一定的矛盾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有一个较为复杂的磨合过程,这就需要一个高于经济人的自觉人格来支配这种经济,从事市场活动。这种人格可以肯定不会自发产生于市场经济本身。社会主义的“资本家”只是我们对国有资本运营者代表的一种称呼,严格地说,社会主义国有资本不存在“资本家”,国有企业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任何个人和团体都无权据为己有。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一个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负责的阶层,国有企业的发展也需要一个真正负责和到位的出资人,所以,社会主义“资本家”的命题也就必须提出来了。
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建设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问题,也是国有资本人格化的重要内容。企业家队伍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是完全市场化和职业化的,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企业家队伍的职业化是必然的,市场化却是危险的。资本主义在市场经济长期发展中,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企业家理论。我们有许多可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但是,国有资本人格化过程,一定要切忌照搬照抄西方的企业家理论,要认识到西方企业家理论和社会主义企业家理论有一些根本原则的区别。它的产生机制、教育机制、学习饥制和管理机制等都与我们有着本质的区别,尤其是两种市场经济制度中的企业家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就是我们一再强调的。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者即我们的企业家是一个集体经济人,他不否认个人利益,但他把个人利益放到了第二位,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放到了第一位。
国有企业的职工群众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阶级基础,是搞好国有企业的中坚力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阶级的企业主人翁地位虽然受到了一定的挑战,但是,工人阶级作为最先进的阶级、最无私的阶级,始终是理解和支持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并且,广大工人阶级最终必然能够成为市场经济的驾驭者,而不是相反,沦为或成为像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那样的市场经济的奴隶或者私有资本的雇用者。当然,目前条件下,工人阶级由于种种原因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甚至某些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侵害。我们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随着工人阶级适应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和资格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进一步的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从阶级分析的角度讲,国有企业中的工人阶级基本上可以划分为这三个层次。我们要依靠工人阶级搞好国有企业,就必须把这三个层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调动起来,使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做到了这一点,国有企业一定可以搞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