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国债项目资金指1998年以来,中央政府为实现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加强宏观调控,国家预算扩大安排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这些资金通过发行国债筹措。
按照指定银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减少和避免国债资金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国债资金安全。坚持对市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派驻财政监督员,从项目的沦证阶段开始,对其建设全过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控,促使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财务法规办事,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对有财政性资金拨入的一般工程项目,通过做好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
国债项目涉及到财政、银行和企业等多方面投资者的利益,应加强对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搞好国债项目资金的管理。认真落实国债项目投资政策,优化国债项目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
一是建立有效的国债项目配套贷款偿还机制,避免形成新的财政负担,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各家银行应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国债项目建设的信贷投入,把握好信贷资金的投向和支持重点,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国债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
二是各家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严禁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防范信贷风险。
三是加强对国债项目的评估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债项目的市场研究、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价工作,提高贷前评估工作的质量,落实好相关的担保手续,把好贷前风险防范关。应加强国债项目的贷后跟踪管理,密切关注项目的发展进程及潜在风险,定期检查抵押、质押财产的变动情况,有效防范国债项目配套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