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竞争(Trademark com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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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活动原则
在顾客“认牌购货”习惯的作用下,商标可以与原来的商品脱离,成为企业独立的。无形财产。,成为具有交换价值的商品,可以单独出售或转让。一些名牌商标也就会遭到某些企业和个人的仿造和伪制,产生种种商标纠纷案件。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各国相继制订了商标法,并设置了商标管理机构。
我国早在1950年7月就颁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82年又正式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竞争者应依法活动,依法申请注册商标,享受商标专用权和承担有关的义务。任何非法的竞争活动,如近似注册商标,冒牌注册商标等,非但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反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湖北随州市国营酒厂自1982年来,每年制售假《五粮液》酒,有关部门曾多次责令制止,该厂置若罔闻,后经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罚款10000元,赔偿宜宾市五粮液酒厂50000元。
二、同类商品一个注册商标原则
商标是商品的信誉,企业的财富;因此,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符号等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区别。为保护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双方权益,我国商标法规定同类商品一个注册商标原则。不允许同类商品上有近似注册商标出现。近似注册商标,主要是指与注册商标有相似的声音,相同的含义,相近的标记等。如《红梅》与《虹美》是相似的声音,《荷花》于《莲花》是相同的含义,就不能在同类商品,电视机或洗衣机上出现。
三、申请在先,使用在先原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近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按各申请人提供的实际使用在先的证据,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对使用在先,但申请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则按申请在先的原则进行审批。
一、商标名称要易记动听,有意义;
二、商标图案和符号要精心选择和设计;
三、要及时注册,及早确立商标权;
四、企业要长期稳定使用,爱护商标信誉;
五、企业要主动关心市场,防止他人近似假冒;
六、严格商标管理制度,把好印制、保管、使用关。
一、帮助消费者识别和选购商品
在现代社会里,商品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十分密切,人们生产的大多是商品,消费的也大都是商品。可商品是个海洋,商品的种类成千上万,同类商品的规格也是成百上千。如民以食为天、食以锅为器。据统计:铁锅家族现有一百多个品种,上千种花色。
另外,同种同类商品的生产和经销也有许许多多厂家。南标的功能首先在于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所拥有的商品,让消费者根据商标的不同,识别不同厂家,选购喜爱的商品。
二、提高商品质量的信誉
商品质量是有多种因素决定的,它与管理,设备、科技,原材料、动力供应,工艺过程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商标则是从流通领域内保证商品质量的重要措施。因为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贴上商标,企业使用商标就等于在产品质量保证书上签了字。许多贴上注册商标的商品常常被群众所信赖,称为“信得过的产品”,从而身价提高,畅销紧俏。
反之,一个质量很高的产品,如果不贴商标,或不贴注册商标,就会遭到顾客的冷落,甚至不能进入商场的货架,只能在地摊上出售,只能廉价出售。
三、企业进行竞争的工具
一个好的商标名称和图案能给人好感和快乐,能诱发消费者去购买。一个商标一旦为广大群众所喜爱,所熟知,就储产生消费者“认牌购货”的效应和购买欲望,使商品畅销不衰。反之,如商标名称、图案、符号等引不起顾客的注意,甚至引起反感,就会使商品难以销售出去。
企业的命运总是与商品的遭遇联系在一起的,名牌商标是企业巨大的无形财富,是企业信誉和兴旺发达的标志。有些名牌商标甚至成了企业的代名字,如“凤凰”牌自行车商标,顾客只知有“凤凰”,却不知道凤凰是从上海哪家自行车厂里飞出来的,相反,商标倒牌,商品就会滞销,企业生存也会随之受到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