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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按照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 并实现损失补偿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以各类商业企业的财产为主要保险对象,并与财产权益人相结合的一种保险,是企业财产保险的分类。
商业财产保险属于企业财产保险范畴。其保险条款除参照企业财产保险外,还要考虑其商业特点。主要特点有:
2.商业、供销合作企业可在企业财产保险基础上.附加特约橱窗玻璃特约保险;
3.其他考虑商业特点的特约保险。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2.个体工商户接受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代销商品,按合同规定个体工商户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可保财产;3.实行经济核算制的部队商业企业。
商业财产保险费率主要有仓储险费率和普通险费率。
1.仓储险费率
(1)适用范围:①凡商业、物资、供销、工交系统各专业局、公司、采购供应站、批发部门的投保财产主要为仓储物资的,根据各专业所经营储存物资的品种类别,按仓储险确定费率;②凡供销、物资、商业部门和外省市驻当地采购、储运单位的专储物资不能划分类别投保的,均应按其危险程度较高的物资所属仓储险号分别拟定费率;③商业机构适用于仓锗险费率的投保单位,其固定资产和其他保险财产,按照该单位的仓储险同一费率计算;④商业零售或批零兼营商店,不是单独核算的,由其上级单位一并投保,按仓储险同一费率计算;⑤其他适用于仓储险费率情况。
(2)现行仓储险费率:①贮存一般物资.即非危险品,保险费率为0.001②贮存危险品(不准有特别危险品),保险费率为0.002;③金属钢铁机械器材专储、粮食专储,保险费率为0.005;④贮存特别危险品,保险费率为0.004;⑤石油专储,保险费率为3呜。
2.普通险费率
(1)适用范围:①商店以门市零售商店为主,兼有加工修理;②糕点食品商店,设有工场自产自销者;③专营修配、修理加工服务的商店或门市部兼作修配修理工场者;④郊区供销基层社、收购站,如在农产品收购季节,临时安装机器进行初步加工的;⑤兼代打包业务的麻袋麻包商店、专营代客打包的服务站;⑥其他适合于普通险费率情况。
(2)现行普通险费率,指除工业险和仓储险外的按不同占用性质的危险程度来确定的费率标准,具体按以下五项分别确定费率:①公园、动物园、办公室、学校、托儿所、图书馆、博物馆、医院、银行、气象台、邮局、出版社(不附设印刷厂),保险费率为0.001;②一般商店、饮食店、菜场、供销合作社门市部、综合修理门市部、旅馆、浴室、文化娱乐场所、展览馆、体育馆、电视台、广播电台、飞机场、火车站、轮船码头、农场,林场、牧场、养鸡场、汽车站、研究所,保险费率为2%。③石油商店、化工原料商店、油漆商店、染料商店、化学试剂商店,电气焊门市部、轮胎修补门市部、胶鞋修补门市部,弹花网套门市部、废品物资收购站、汽车加油站、液化气石油供应站、化验室、花炮商店,保险费率为0.003;④建筑工程,包括正在建筑的建筑物、材料、设备、建筑工地上施工单位的财产及储备材料、设备,保险费率为0.002。供电高压线路、输电设备及电信线路,保险费率为0.001。
3.附加责任保险费率
附加责任保险费率是商业财产保险根据业务需要特别核定的一种附加费率。其范围包括:(1)由于承保露堆财产,因遭受暴风、暴雨所致的损失,其特定费率比照仓储险各类费率加20%;(2)由于承保橱窗玻璃,因碰撞、外来恶意行为所致的破碎,以及陈列在橱窗内的商品,因玻璃破碎而引起的损失,其特定费率为0.015。
4.短期费率
保险费率规章中的各类费率均以年费率计算,是保险期限为一年的保险费收取标准。如保险期限不满一年,或某种情况发生变化,中途需要变更期限,在年费率的标准上,按短期费率计算。
5.优惠保险费率
市专业局、专业公司统一投保商业企业财产保险,可享受费率减成优惠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凡市级专业局、专业公司,明确确定将其所属企业单位的必保财产全部统一投保者,经省(市,级保险公司同意后,可享受减成优惠,区县级专业局、公司不属减成范围。(2)减成幅度,按现有管理办法,一律规定为10%,即以九折优惠。(3)自有消防车辆的单位投保财产保险,也享受费率减成优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