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优先股(Convertible Preference Shares/Convertible Preference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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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一般说来,发行公司对可转换优先股都规定转换条件和转换比例。持有可转换优先股股票的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市行情自行决定是否将优先股股票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前景和股市行情看好,盈利增加时,股东愿意按规定条件和价格,将优先股股票换成普通股股票;在公司前景不明朗,盈利明显减少,支付股息有困难时.则会将优先股股票换成公司债券,这时投资者由公司股东变成公司债权人。
股份公司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票,一般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如下的具体转换要求:
1、转换权限,通常规定只有股东才有转换的请求权。
2、转换条件,即股东在什么情况下方可行使转换请求权。
3、转换期限,即指行使转换请求权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4、转换内容,也就是该股票允许转换成哪种股票。
5、转换手续,即行使转换时要履行哪些规定的程序。
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票,对于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有一定的意义。
1、股份公司在其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可以给予优先股票认购者以转换请求权,来吸引更多的人购买。同时,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往往略低于其他种类的优先股票,也有利于减轻公司负担。
2、投资者投资于可转换优先股票,实际上多了一个选择余地和改变资产种类的机会。比如,投资者认购该种股票后,在公司盈利较少时,可以不行使转换请求权,而继续持有优先股票以保证获取固定股息;而当公司盈利较高时,可行使转换请求权,转换成普通股票以分享丰厚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