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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验旧购新是指已经领购过发票的纳税人,于发票使用完后需要继续领购发票的,需到税局机关办理验旧购新手续。纳税人将已使用过的发票存根或者开票清册提交检验,税务机关审核人员查验(交旧)、计算发票的开具情况,并按要求录入系统,发售新发票。
1.业务流程:纳税人申请到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发票发售岗受理办结。注意事项:除大型零售企业购买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外,其他纳税人应在发票使用完毕后再行验旧购新。
2.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已使用和未使用发票的验旧期限不超过6个月。超过规定期限未提交验旧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发票进行检查。
3.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所提供资料应加盖公章):
(一)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验旧购新
1、《发票领购簿》;
2、购买通用手工发票或定额有奖发票的,需提供上次购买发票的存根联;
3、由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分局验旧专用章的《普通发票验旧表》;
4、导入验旧信息的U盘;
5、有空白发票未使用的,需提供空白发票的全部联次,并由发票发售岗人员剪角作废;
6、有作废发票的,需提供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7、有红字发票的,需提供与红字发票相对应的正常填开发票存根联。
(二)小规模纳税人验旧购新
1、《发票领购簿》;
2、购买通用手工发票的,需提供上次购买已使用的发票存根联。首次购买的,还应提供《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3、首次购买通用机打发票的,需提供《在线开票系统安装单》及《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4、《普通发票验旧表》和导入验旧信息的U盘;
5、有空白发票未使用的,需提供空白发票的全部联次,并由发票发售岗人员剪角作废;
6、有作废发票的,需提供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7、有红字发票的,需提供与红字发票相对应的正常填开发票存根联。
(三)一般纳税人验旧购新(购买专用发票时,需发票领购簿上注明的购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
1、《发票领购簿》;
2、当月已开具《专用发票汇总表》及《普通发票汇总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打印);
3、当月已开具《专用发票明细表》及《普通发票明细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打印);
4、固定样式的验旧清单;
5、有空白发票未使用的,需提供空白发票的全部联次,并由发票发售岗人员剪角作废;
6、有作废发票的,应提供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7、开具红字发票的,需提供与红字发票相对应的正常填开发票,并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
8、税控IC卡。
9、纳税人跨年使用发票或存在失控发票,导致税控系统无法打印使用当月发票汇总表和发票明细表的,需提供当期开具发票的记账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