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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双纸币流通是指货币当局自己发行或授权发行两种以上纸币所形成的双纸币流通,它自上而下,而且有相应的法律准备和制度依据。
非正规双纸币流通是指由于边境贸易或多边往来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双纸币流通,存在于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相似的边境地区,范围由小而大,是一种没有法律依据的“非法”现象和行为。
双纸币流通分为正规双纸币流通和非正规双纸币流通,二者的性质和型存在一定的差别。非正规双纸币流通的特征属性可以概括为:
(1)非法性。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和得到国家货币当局的允许,我国现在存在的许多外币流通,都不具有合法性。因为,只有人民币是我国的合法流通本位币,外币在我国的流通有严格的商品领域、流通场所、流通数量限制,超出了限制条件,外币的流通就是非法的。
(2)非自由兑换。外币和人民币不是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均可自由兑换。迄今为止,我国的人民币甚至在经常项目下还没有实现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下更无从谈起。
(3)不同的流通域。外币不具有与人民币相同的经济人集合、相同的商品集合和相同的商品分布空间。即使境内流通数量最多的外币—港币也不是在任何领域都已经开始流通和可以流通的。
(4)非规范的流通型式。金属本位制下,双币流通先后出现过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踱行本位制三种形式。平行本位制中,两种货币均按其实际价值流通,货币当局不规定两种货币的兑换比率,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确定二者的比价关系,这是双币流通的最初形式。双本位制中,国家依据市场供求确定公布两种货币的法定比价,两种货币各依实际价值和法定兑换比率流通,是在平行本位制基础上发展而来。跛行本位制的两种货币名义上均为本位币,也有固定比价,但只一种货币(金铸币)可以自由铸造,银铸币演化成金铸币的价值符号,起着辅币的作用。双纸币流通时,也不外乎这几种货币流通型式。事实是,只有人民币是本位币,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与其他外币的兑换牌价,但其他货币的流通条件与人民币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的双纸币流通型式,既不属于双本位制、平行本位制,又不属于跛行本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