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行本位制(Limping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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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克服双本位制下“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许多国家实行了跛行本位制。
在这种货币制度下,金币和银币仍然同为本位币,仍然按法定比价流通和兑换,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但是只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则不能自由铸造。由于限制银币自由铸造,这样银币的价值不是取决于金属银而是取决于金属金,银币本位币的地位大打折扣,银币成为金币的附属货币,起辅助作用。在这种货币制度下,两种货币的地位不平等,所以,叫跛行本位制。
(1)金币、银币都是一国的本位货币;
(2)两者均具有无限法偿性;
(3)只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不得自由铸造;
(4)金币、银币的比价由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
这种币制的出现主要是由于19世纪70年代世界银价暴跌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