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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几种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亚当斯的事故因果连锁)把考察的范围局限在企业内部。日本的北川彻三认为,工业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水平等诸多社会因素,对企业内部伤害事故的发生和预防有着重要的影响。
日本人北川彻三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对海因里希的理论进行了一定的修正,提出了另一种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该模型以表格的形式给出,则为:
基本原因 | 间接原因 | 直接原因 | ||
---|---|---|---|---|
学校教育的原因 社会的原因 历史的原因 | 技术的原因 教育的原因 身体的原因 精神的原因 管理的原因 | 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状态 | 事故 | 伤害 |
北川彻三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教育、身体、精神上的原因。技术原因指机械、装置、设施的设计、建造、维护有缺陷;教育原因指因教育培训不充分而导致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及操作经验;身体原因指人员的身体状况不佳;精神原因指人员的不良态度、不良性格、不稳定情绪。
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管理、学校教育、社会和历史的原因。管理原因指领导者不重视,作业标准不明,制度有缺陷,人员安排不当;学校教育原因指教育机构的教育不充分;社会和历史的原因指安全观念落后,法规不全,监管不力。
在北川彻三的因果连锁理论中,基本原因中的各个因素,已经超出了企业安全工作的范围。但是,充分认识这些基本原因因素,对综合利用可能的科学技术、管理手段来改善间接原因因素,达到预防伤害事故发生的目的,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