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学

目录

  • 1 什么是劳动法学
  • 2 劳动法学的内容
  • 3 劳动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 4 中国劳动法学的基本任务

什么是劳动法学

  劳动法学是研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劳动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随着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研究劳动法的人口日益增多,逐步出现和形成了以研究劳动法为中心内容的劳动法学。分为《中国劳动法学》、《外国劳动法学》、《国际劳工法学》、《比较劳动法学》。

劳动法学的内容

  劳动法学的内容或体系是:

  (1)说明劳动法的概念、调整的对象和作用、劳动的产生和历史发展,外国劳动法的概况,此外还对劳动法律关系进行阐述。

  (2)研究国营企业职工劳动法律制度,如劳动合同制度、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麦、职工的培训制度、劳动保险制度。

  (3)阐述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劳动者的各种劳动法律制度,对调整这些劳动关系时的原则进行分折、研究。

  (4)探讨工会法及劳动争议的性质和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制度。

劳动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劳动法学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工人运动不断高涨、劳动立法逐步发达而产生盼。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的“工人立法”,是在以英国为首的西欧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开始的。在此之前,劳动关系被看作是一种劳动力的买卖关系,所以很多资本主义国家把有关雇佣关系的法律规范列入民法债篇之中。1802年,英国通过了一项限制纺织工厂童工的工作时间的法律,即《学徒健康与道德法》,一般认为该法是资产阶级的“工厂立法”的开端,也是劳动法产生的里程碑。继英国之后,德国于1839年、法国于1841年也颁布了类似的法律,瑞士1848年颁布了第一个限制成年人工作时间的法律。到20世纪初,许多国家颁布了大量的劳动法规和劳动法典,而且从仅仅解决某一方面劳动问题的立法,发展到全面的劳动立法,从解决某一部分劳动者劳动问题的立法,发展到实施于整个国家的劳动者,包括工农业、交通、商业、文教等部门的工人和职员,这样就使劳动法逐步发展成为内容比较完备、范围比较广泛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在此基础上,劳动法学也开始受到学者们的重视,出版了大量的劳动法专著、教材和专业刊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六七十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和劳动法学都得到了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法和劳动法学是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产物。在列宁的亲自领导下,苏维埃政府曾于1918年和1922年先后颁布两部苏俄劳动法典,它使劳动法彻底脱离了民法的范畴,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劳动法学也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

  在我国,劳动法学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一方面,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曾颁布过一些劳动法规;另一方面,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也制订过一系列劳动法规。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当代社会科学新学科览要进入80年代以来,我国颁布了大量的劳动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了劳动法学科体系。

  目前,我国独立的劳动法学学科虽已建立,并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劳动法学与资本主义劳动法学在本质和研究范围上存在明显差别,加之我国劳动制度尚在改革之中,我国劳动法学研究还远远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一系列学科理论问题和法学劳动制度中出现的新问题,还有待于广大法学工作者进一步探索。

中国劳动法学的基本任务

  中国劳动法学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研究国劳动法的历史、理论与实践,创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中国特色的调整劳爱关系的劳动法律机制,研究调整劳动关系的最佳法律形式,为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制建设提供理论依据,更好地发挥劳动法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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