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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结构创新是指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市场制度、政府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联动和综合创新,即相互促进,共同完善,整体推进。
其具体内容包括从计划经济原则向审场经济原则转化;从以政府制度为中心向以市场制度为中心转化,各项制度自身的创新。制度结构创新指对社会现有制度框架进行的更富于效率的改进与变革。既包括制度框架组成所依循的原则的改变,也包括嵌在制度结构中的各项制度自身的更新,还包括各项制度之问相互耦联关系的重新调整。在制度学派的文献中,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制度发展等大多作为同义语或至少是近似词而交替使用,用以表达。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问变化蛐的动态过程。例如林毅夫就特别说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这二个木语在本文中是交着使用的.因为现有制度的修正同时也是一种创新活动,新制度的采纳也必须随着旧制度的变化。拉坦还明确指出: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一词将被用于指:
(2)这一组织与其环境之问的相互关系的变化制度。
(3)在一种组织的环境中支鼍行为与相互关系的规粥的变化。援引熊控特创新理论中的创新内涵,赋予制度结构创新不同于制度结构变迁的特有意义,更多地强调发明与创造的底蕴,强调创新对制度和整个经济所产生的推动作用。诸多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制度结构,制度嵌在制度结构之中,组成制度结构的诸多制度与制度结构之何相辅相成,某一制度的剖新会同时澈起对其他制度的服务要求,最终引起整个制度结构的创新。某一制度剖新的有效供给、实施及运作效率同时也取决于其他制度功能实现的完善程度。单项制度创新要取得终局性的成功,仅有自身剖新的成功是不够的,从根本上取决于整个制度结构的剖新成功。制度结构创新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将某一特定制度的建设、创新及其效率融人诸多制度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整体分析框架之中,从而提高创新效率和系统运作效率。
1.从计划经济原则向市场经济原则转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必然要求制度结构中各项制度形成有机结合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发生根本性变化,摒弃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原则,切实依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构建制度框架,摆布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市场制度、政府制度和法律制度之间的耦联关系。
2.从以政府制度为中心向以市场制度为中心转化在按照计划经济原则形成的旧框架下,政府制度在由企业、市场和政府组成的次级结构中处于中心,企业和市场从属于政府、听命于政府,三者之间力量悬殊如此之大以至于企业和市场根本不可能替代政府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只能在政府制度的边缘发挥极为有限的作用。
3.各项制度自身的创新改革以来,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市场制度、政府制度及法律制度都经历了急剧的变革,但还不健全,这样就必然有形无形、或轻或重地制约、甚至阻碍市场制度的建设在这五大制度创新中,敢府制度创新是关键,其有双重意义,从根本上决定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市场制度和法律制度创新的方向、形式,速度等,没有政府制度创新的成功,就没有各项制度创新的成功,就没有制度结构创新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