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业务活动

目录

  • 1 什么是初步业务活动
  • 2 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
  • 3 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 4 初步业务活动的开展时间
  • 5 初步业务活动的程序
  • 6 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什么是初步业务活动

  初步业务活动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的有利于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实现审计目标的活动的总称。

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

  第一、确保注册会计师已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才能;

  第二、确保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项业务意愿的情况;

  第三、确保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

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1)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对应的质量控制程序;

  (2)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

  (3)及时签订或修改审计业务约定书

初步业务活动的开展时间

  初步业务活动按照审计业务客户情形的不同,可分为: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初步业务活动;连续审计情形下的初步业务活动。

  两种情形下的初步业务活动在开展的时间上有所不同。

  (一)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分为两种:一种是接受新客户而建立客户关系的审计业务委托;另一种是承接现有客户(因对其提供了其它服务)的审计业务委托。

  《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中规定:“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下列程序:……”由此可见,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无论是哪一种审计业务委托都是相同的。接受新客户的审计业务委托,必须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前,即确定建立客户关系之前来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对提供了其它服务的现有客户所提出的审计业务委托,即使会计师事务所对现有客户的情况有所了解,也必须在首次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不可以简化省略。因为审计业务与其它业务所提供的保证程度不同。

  (二)连续审计情形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连续审计分为两种,一种是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另一种是续签、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

  如前所述,《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对连续审计业务规定: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下列初步业务活动。”该准则指南中对此做出解释:“在连续审计的业务中,这些初步业务活动通常是在上期审计工作结束后不久或将要结束时就已开始了。”

  可以看出,准则及准则指南并没有区别连续审计的两种不同情况,进而无法明确指出在这两种不同情况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通常而言,在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前一期审计工作结束前即开始本期的审计计划工作。因而,新准则实施后,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应当是在前一期审计工作结束前或结束后不久,本期审计计划工作之前,以确定是否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只有确定了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才能开始制定本期的审计计划

  对于续签、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则应当在做出续签、重新签订的决定之前开展初步业务活动。

初步业务活动的程序

  1.如果首次接受业务委托,实施下列程序:

  (1)与委托人面谈,讨论下列事项:

  (1)审计的目标;

  (2)审计报告的用途;

  (3)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责任

  (4)审计范围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管理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8)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9)与审计涉及的客户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员工工作上的协调(必要时);

  (10)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1)初步了解客户及其环境,进行初步业务风险评估并予以记录。

  (12)征得客户书面同意后,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2.如果是连续审计,实施下列程序:

  (1)了解审计的目标,审计报告的用途,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等是否发生变化;

  (2)查阅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重点关注非标准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大事项概要等;

  (3)初步了解客户及其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进行初步业务风险评估并予以记录;

  (4)考虑是否需要修改业务约定条款,是否需要提醒客户注意现有的业务约定条款。

  3.评价是否具备执行该项审计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4.完成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

  5.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适用于首次接受业务委托,以及连续审计中修改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的情况)。

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其他准则的关系

  首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对具体准则起着统驭的作用,指导着具体准则的制定。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的 “业务承接”与审计准则中的“初步业务活动”遥相呼应,是初步业务活动 制定的依据。

  其次,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其他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的联系。《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中的初步业务活动与多个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相关联,应将该准则与其他准则的相关内容结合起来使用,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初步业务活动。

  (二)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关系

  二者的目的不同。初步业务活动是签约前为了确定是否建立和保持客户关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签约后为了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二者都是审计工作不同时段的必要审计程序。不能因为签约前必须开展初步业务活动而简化或取代签约后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也不能因为签约后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放弃签约前的初步业务活动。

  (三)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风险导向审计的关系

  当前的风险导向审计虽然审计重心前移,但所关注的是签约后的审计风险。初步业务活动关注的是签约前的审计风险。可以说初步业务活动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补充。正确认识二者关系,可以从源头上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避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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