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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一般报检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以取得出境放行证明及其他证单的报检。
它既可用于产地和报关地一致的情形,也可用于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情形。对于在当地海关报关的出境货物,经出境一般报检并检验检疫合格后,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货主或其代理人持《出境货物通关单》向当地海关报关。对于在异地海关报关的出境货物,经出境一般报检并检验检疫合格后,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货主凭此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如果企业与货物符合出口直通放行条件的,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可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货主凭此直接向报关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报检时可自愿选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方式或原放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