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法人是指(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二)由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由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