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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售又称上柜发行,是指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告附列的各证券营业柜台以统一发行价格进行认购,直到购完为止的发行方式。
其基本程序是:
(1)承销团组织发行网点,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各网点上柜发售的额度。
(2)发布公告。
(3)各网点在规定发行时间内进行柜台发售,直到本柜台发售完毕为止。发售采取直接交纳股款,然后由发售的网点向股民出具购股证明单的第一联.第二联作为各网点的股权登记依据联,第三联为存根联。
(4)发售结束以后,各网点应及时将股款逐级划入至主承销商的股款账户。
(5)主承销商在规定期限内将股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账户,并将股权登记名册及电脑汇总盘片送交证交所。上柜发行的优点:一是十分方便,投资者可持现金或支票认购股票,异地投资者不必费时费力到发行公司所在地,只要去承销人所在地的网点认购就行;二是认购费用低,投资者的认购费用只是委托手续费,上柜发行不可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