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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机构是指从事公司经营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公司最高领导机构。
公司组织机构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即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决策机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重大问题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表达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场所和工具。
2、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议制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除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它机构拥有的权力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力由董事会行使或授权行使。作为合议制机构,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由全体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议加议决定,任何一个董事都无权决定公司的事务,除非董事会授权他这样做。
执行机构
公司执行机构是指由公司高级职员组成的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一个执行性机构。它是公司业务活动的最高指挥中心,实行首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董事会作出的决策。
监督机构
公司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是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需要。为了防止他们滥用权力,违反法律和章程,损害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所有者及股东要对他们的活动及其组织的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这种监督权由公司的监督机构来执行。
(1)在公司的组织机构中,要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的原则。
(2)要把公司组织机构成员的利益同公司经营管理的好坏紧密联系起来。
(3)公司组织机构的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但对不同成员素质的要求是不同的。
直线制结构是最古老、最简单的组织形式。这种结构适用于小型公司。它要求经理能够对本部门所有的问题做出决策,所以,他必须是个全才。如果公司的规模扩大了,那么它或者增加管理层次,或者增加每一层次的工作单位。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直线组织中直线经理的任务就变得越来越复杂。他感到如果仅仅依靠个人的知识和时间已经无法解决繁重的管理任务,需要有专家的帮助,参谋人员就是这种专家。这样,就产生了所谓的直线——参谋组织。在直线——参谋制结构中,参谋经理的作用是为直线经理提供有效管理所需要的在某一方面的建议、服务和帮助。
事业部制组织结构,是在公司总部下,设立若干个自主营运的业务单位——事业部。这些事业部,或者是按产品来划分,或者是按地区来划分。每一个事业部都是要对成本、利润负责的利润中心。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形式,类似于直线——参谋制结构,因此这种组织结构保留了直线——参谋制结构的部分特点。但是,这两种结构存在着本质的差别,事业部被赋予更大的职责及权限,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直线参谋制结构内部则不存在这样的单位。实际上,每个事业部往往更类似于一个直线——参谋制组织结构单位。
当一个公司的规模发展到使直线——参谋制组织结构不能有效地运用,并且,由于生产、技术内在联系的紧密,根本无法把公司分解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事业部门的时候,模拟分散化组织结构形式便是最有效的了。这种组织结构形式是介于直线——参谋制与事业部制之间的一种组织结构形式。所谓模拟分散,是指结构中的组成单位并不是真正的事业部门,而是把它视为或模拟为一个“事业部”,让其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这些模拟性“事业部”,相互间的内部转移价格为基础,而不是象事业部制,内部转移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矩阵组织结构是一种较新的组织结构形式。它特别适用于技术进步较快、技术要求较高的公司,如计算机和空间产品制造公司等。通常的矩阵组织结构就是运用若干项目小组而使组织成为新的结构形式。项目小组是指组内人员分别出自组织中的不同部门,他们具有不同的知识和技能,为了完成一个特定的工作任务而组合在一起。项目小组由项目经理领导。
实际上,矩阵组织结构是一种按双重因素进行的部门划分。一个暂时性的项目小组存在于组织之中,并未使组织成为矩阵的结构。只有项目小组成为永恒的组织设计依据,使得项目小组成为稳定的、不可缺少的经营性组织时,这种结构才是矩阵式的。暂时性项目的小组的人员可以从各部门抽调,并可暂时脱离原领导部门,而在矩阵结构中的项目小组成员则必须仍接受原部门经理的领导,也即矩阵结构中的成员要受到双重领导。项目经理相对于纵向的部门经理来说,常常存在着一层“职权差距”。因为项目经理职权只是一种不完全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