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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财务稳定是指保险人所收纯保费能否保证应付赔偿支出的可靠程度。
在一定时期内,纯保费收入与赔偿总支出之间相适应,达到平衡,即财务稳定。保证财务稳定,有三种可供选择的办法:
提高纯费率,增加保费收入,可以达到财务稳定。但是,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过高的费率使得被保险人难以接受,增加了保险公司展业的困难,保险费收入反而会下降。因此,保险公司在采用这种方法提高财务稳定性时,需要在财务稳定与保费收入之间进行权衡。
均等保额要求每一张保险单之间的保险金额的差距要小,避免有突出的巨额保险。这是保证财务稳定的有效措施。但是,保险金额是根据财产多少和价值大小决定的,保险人不能随意规定统一的保险金额。保险人可能选择的办法是根据危险分散原则,运用再保险,将溢额部分转分给再保险人,既满足被保险人的保障需求,也使保险人的财务稳定得到保证。
保险具有“取之于面,用之于点”的特点,没有广泛的承保面,点上的经济补偿作用就会削弱。这是决定保险财务稳定的主要因素。承保面广,保险标的数量多,可以使实际发生损失的数额更接近事前的预测,有利于分散危险,积累保险基金,增强赔付能力。同时,通过规模效应,节省费用开支,有利于保险财务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