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住宅信托是指专业的信托机构代办住宅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等代管代营业务,以及房产的登记、过户、纳税等事项,有些信托机构还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对住宅开发经营的投资。
目前,住宅信托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住宅资金信托。即委托人将自己的资金交托给受托人,由其在住宅领域进行运用和处分,为受益人谋取利益。具体运用方式可以是发放住宅贷款、进行住宅实业投资、购买住宅证券和住宅基金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收入和投资收入等收益,将以资金的形式回报给受益人。
(2)住宅实物信托。即委托人将自己的住宅房产实物交托给受托人,由其代为管理、维护、出租、出售等,为受益人谋取利益。例如,住宅房产的销售者可以作为委托人将房产权力移交给受托人,由其向购房者收取房款,等到房款付清、交易了结,房产才最终过户到购房者名下。在这里,受托人凭借自己的实力、信誉和专业技能,起到了促进买卖双方交易的作用,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3)住宅债权信托。即委托人将自己的住宅债权交托给受托人,由其开具收益权证书,委托人可通过将此收益权证书转让给第三者而收回资金,实现将原本固化的债权变现和流动化;购买收益权证书者就成为该住宅债权的受益人,有权向受托人索取有关的收益。
可见,住宅债权信托实际上是一种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住宅的债权人就是抵押证券的发起人,收益权证书就是抵押证券,受托人就是证券化中的特设机构(SPV),购买收益权证书者就是投资者。
(4)住宅拆迁信托。即委托人将自己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居住区开发用地交托给受托人,由其代为完成该用地上原有单位和居民的拆迁安置及土地清理平整工作,把生地变为熟地,以利于后期的住宅建设。
(5)住宅代建信托。即委托人将准备用于建设住宅的资金交托给受托人,由其代为办理土地征购、拆迁安置、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提供“交钥匙”的一条龙服务。
此外,住宅信托的业务领域还包括与住宅相关的房地产代理、征信、咨询、担保,等等。